关于《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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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4月19日,贵州博凯物 (略) 组织召开了《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文化 (略) )、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博凯物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彭园花、 (略) (略) 杨显辉、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土地111.61亩,折合74407.04m2,主要建设仓库、办公楼、地面车库、商业门面、地下车库及其他基础设施。总建设面积约*.8m2。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0175亿元人民币。项目只用于药品、食品的贮存,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仓储运输。
贵州博凯物 (略) 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文化 (略) 编制《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28日取得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批复(黔双龙建设发〔2017〕30号)。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2017年8月投入生产,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的行业。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3]4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变化内容一览表

序号环评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去除油污,再经化粪池截留 (略) 政管网;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均均得到妥善处理,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中第八条及第九条,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由不外排变为经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无污染物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小于75%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项目东北角,处于项目所在地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上,定期撒生石灰灭菌除臭,日产日清,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停车场为露天停车场,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开阔,停车废气随空气自然扩散;发电机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排烟管高度约10米,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极小。综合来看,项目营运期对所在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去除油污,再经化粪池截留 (略) 政管网;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均均得到妥善处理,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经围墙、消声器、仓库墙壁降噪后,在项目场界上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夜间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营运期间生活 (略) 场内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储存于垃圾暂存间,再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包装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空置仓储区,统一运送至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不排放,呆废品暂存于仓库空置地区,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排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1、废水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发电机在验收期间未使用,无发电机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饮食油烟、垃圾收集点恶臭、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

项目食堂共有5个灶头,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项目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无地下停车场,车辆均在地面停放,项目厂区宽广,汽车尾气在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污染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做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

项目餐饮食堂均设置在单独楼房,中央空调均设置于厂房内,货物装卸机只在白天运作,夜间不运作,经围墙、楼房墙壁降噪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包装固废等一般固废。

项目人员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固废等一般废物统一收集至空置仓储区,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经过现场勘查核实,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发电机在验收期间未使用,无发电机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饮食油烟、垃圾收集点恶臭、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

项目食堂共有5个灶头,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项目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无地下停车场,车辆均在地面停放,项目厂区宽广,汽车尾气在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污染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做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噪声主要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

项目餐饮食堂均设置在单独楼房,中央空调均设置于厂房内,货物装卸机只在白天运作,夜间不运作,经围墙、楼房墙壁降噪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包装固废等一般固废。

项目人员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固废等一般废物统一收集至空置仓储区,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山水黔城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博凯物 (略)

地址: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龙大道旁

联系人:叶总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航物流园10栋6楼

联系人:贾大娜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审+*+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噪声+废水+无组织+油烟+质控(1)(正本)

2023年4月19日,贵州博凯物 (略) 组织召开了《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文化 (略) )、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博凯物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彭园花、 (略) (略) 杨显辉、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土地111.61亩,折合74407.04m2,主要建设仓库、办公楼、地面车库、商业门面、地下车库及其他基础设施。总建设面积约*.8m2。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0175亿元人民币。项目只用于药品、食品的贮存,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仓储运输。
贵州博凯物 (略) 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文化 (略) 编制《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28日取得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批复(黔双龙建设发〔2017〕30号)。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2017年8月投入生产,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的行业。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3]4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变化内容一览表

序号环评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去除油污,再经化粪池截留 (略) 政管网;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均均得到妥善处理,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中第八条及第九条,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由不外排变为经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无污染物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小于75%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项目东北角,处于项目所在地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上,定期撒生石灰灭菌除臭,日产日清,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停车场为露天停车场,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开阔,停车废气随空气自然扩散;发电机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排烟管高度约10米,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极小。综合来看,项目营运期对所在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去除油污,再经化粪池截留 (略) 政管网;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均均得到妥善处理,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经围墙、消声器、仓库墙壁降噪后,在项目场界上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夜间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营运期间生活 (略) 场内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储存于垃圾暂存间,再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包装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空置仓储区,统一运送至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不排放,呆废品暂存于仓库空置地区,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排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1、废水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发电机在验收期间未使用,无发电机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饮食油烟、垃圾收集点恶臭、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

项目食堂共有5个灶头,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项目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无地下停车场,车辆均在地面停放,项目厂区宽广,汽车尾气在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污染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做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

项目餐饮食堂均设置在单独楼房,中央空调均设置于厂房内,货物装卸机只在白天运作,夜间不运作,经围墙、楼房墙壁降噪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包装固废等一般固废。

项目人员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固废等一般废物统一收集至空置仓储区,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经过现场勘查核实,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洁废水经截污沟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发电机在验收期间未使用,无发电机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饮食油烟、垃圾收集点恶臭、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

项目食堂共有5个灶头,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项目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无地下停车场,车辆均在地面停放,项目厂区宽广,汽车尾气在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污染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做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口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噪声主要为餐饮业厨房风机、中央空调和货物装卸机械噪声。

项目餐饮食堂均设置在单独楼房,中央空调均设置于厂房内,货物装卸机只在白天运作,夜间不运作,经围墙、楼房墙壁降噪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包装固废等一般固废。

项目人员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固废等一般废物统一收集至空置仓储区,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山水黔城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博凯物 (略)

地址: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龙大道旁

联系人:叶总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航物流园10栋6楼

联系人:贾大娜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审+*+贵州博凯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噪声+废水+无组织+油烟+质控(1)(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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