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S323线二寨沟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等3项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S323线二寨沟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等3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S323线二寨沟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S325散岔桥、百花桥、下焦家庄桥) | (略) 麦积区 | (略) 天水公路实业发展中心 | 甘肃盛源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分 (略) 麦积区利桥镇(散岔桥、百花桥) (略) 麦积区党川镇(下焦家庄桥)。散岔桥起点坐标:E:106度22分56.731秒;N:34度18分14.152秒。散岔桥终点坐标:E:106度23分0.904秒;N:34度18分14.368秒。百花桥起点坐标:E:106度20分46.017秒;N:34度18分48.380秒。百花桥终点坐标:E:106度20分44.177秒;N:34度18分47.622秒。下焦家庄桥起点坐标:E:106度12分20.528秒;N:34度18分43.678秒。下焦家庄桥终点坐标:E:106度12分19.171秒;N:34度18分43.142秒。项目主体工程:散岔桥,拆除旧桥,新建3-2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桥梁,全长66米,引道39米;百花桥,拆除旧桥,新建2-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全长38.02米,引道10.98米;下焦家庄桥,拆除旧桥,新建1-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全长18.02米,引道长17.98米;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合计855.9358万元(散岔桥418.2197万元、百花桥263.2164万元、下焦家庄桥178.4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73.62万元(散岔桥28.88万元、百花桥23.84万元、20.90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临时堆场扬尘、道路扬尘、机械尾气和沥青烟气等。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的抑尘措施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扬尘产生主要为旧桥拆除和路面清除、路基开挖和回填等过程产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围挡,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开挖及回填过程洒水抑尘;临时堆场设置硬质围挡,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堆放须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车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并定期对道路采取养护、维护、洒水降尘等措施,物料运输须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路面桥面铺设沥青时优先选用先进摊铺设备,降低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旱厕;桥梁桩基施工采用围堰法,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避免暴雨天作业,避免建筑垃圾等落入河道,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严禁油污泄漏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环保教育和施工监督工作,物料及废料不得堆放于河道附近。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加强机械维护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混凝土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旧桥及路面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利用部分和废混凝土等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造成的局部地段土壤、植被破坏,短期区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对*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干扰影响,桥梁施工对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定施工路线,严禁越界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效率,避开雨季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旧桥拆除及桥梁施工过程须设置拦挡措施,避免建筑垃圾落入水体中对水体产生扰动,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区域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行驶的机动车会产生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主要采取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及对运输过程中的货运汽车进行遮盖等措施以减少废气的产生。2、废水:运营期加强桥面日常管理与维护,减少雨水冲刷路面和桥面产生径流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3、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行驶的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加强道路桥梁运行维护,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度,沿线设置限速、限载、禁止鸣号等标志,减缓噪声。4、环境风险防范:桥梁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避免事故发生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 ||
2 | 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I标三分部2#混凝土搅拌站临建工程 | (略) 麦积区麦积镇 | 中铁三局 (略) | 甘肃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 (略) 麦积区麦积镇卧虎村,租赁卧虎村现状闲置养殖场,项目北侧为通村公路、东侧和西侧为卧虎村耕地,南侧为山地。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5度55分13.298秒,北纬34度25分34.698秒。本工程仅对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供应质量合格的混凝土产品,不对外销售。本项目为临时工程,将随着天陇铁路工程建成而结束,服务时限至2026年9月28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658m2,建筑总面积约为32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加工生产线、集料仓及其他配套设施,待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建设完毕后,本项目所有生产设施随即拆除,并进行临时占地的复垦和耕地恢复。临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拌合站1座、综合集料仓1座、粉料筒仓6座及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服务期内可生产混凝土约10万m3/a混凝土。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拆除现有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及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燃油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厂区设置一座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拆除现有工程建筑垃圾、拟建项目建筑垃圾、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现有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和拟建项目建筑垃圾拉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配套的弃渣场集中处置;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和储存粉尘、砂石料投料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和食堂油烟。物料输送和储存粉尘由水泥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集料棚采取全封闭式,并定期洒水抑尘;砂石骨料料斗与砂石骨料仓全部设置在全封闭式集料仓内,投料口加装喷雾降尘设施;物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拌合楼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项目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6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加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环保厕所配套的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运至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沙石料、沉淀池沉渣、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员工生活垃圾。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沙石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集中清运至项目依托的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配套的弃渣场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同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存至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危废储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
3 | (略) 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排水主管完善项目 | (略) 麦积区麦积新城片区马跑泉公园片区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万泽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麦积区麦积新城片区马跑泉公园片区。片区中心点坐标:E:105度54分12.445秒;N:34度33分0.277秒。项目主体工程:6条现状道路合流制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龙园西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630m、中心大道新建 d1200Ⅲ级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顶管)480m、石佛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800m、甘泉北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740m、泉湖路新建 DN400-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2860m和新建 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雨水主管140m、颖川河西路新建 d1200Ⅲ级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顶管)530m并恢复路面;1条现状道路的海绵化改造配套管网建设:马跑泉路新建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824m,并将路面恢复为水泥混凝土路面;3 条新建道路配套的雨污水管网建设:马跑泉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550m和新建 d1000-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雨水主管 450m、甘泉南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415m和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雨水主管 415m、琥珀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415m和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雨水主管 415m;配套其他辅助工程(污水工程和雨水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475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路面开挖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道路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施工场地裸露部分、建筑材料堆放等采取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车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并定期对道路采取养护、维护、洒水降尘等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物料运输须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防抛洒;路面铺设沥青时优先选用先进摊铺设备,降低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用民房的水厕后进入现有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统一处理;施工弃土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利用部分回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东部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期琥珀路(415m)、颍川河西路(530m)、马跑泉路(328m)、中心大道(480m)新建雨水管网、龙园西路(327m)、马跑泉路(328m)、泉湖路(2860m)新建污水管网均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总长5268m,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设拌合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路段施工时,设置醒目的隔离标志和警示牌,禁止将沥青、油料等堆放于取水井、渭河、颖川河等地表水体附近,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地下水体;建筑材料及弃土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封闭等措施,避免遗撒、跌落;禁止向渭河、颖川河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方、生活垃圾、废旧沥青等;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随意堆存废弃土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维护,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向渭河、颖川河倒任何形式的污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沿线废弃物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水源保护区保护意识。 (二)运营期: 项目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运营期管网本身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无产生。项目运营期主要做好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污水管网为隐蔽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加强沿线管道、检查井和沿线新建项目的监督检查,避免施工不慎导致污水管网破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命及财产造成的危害。 | ||
公示期:2023年5月4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电话:0938-*(传真),邮箱:*@*26.com | ||||||||
通讯地址: (略) 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 (略) 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S323线二寨沟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S325散岔桥、百花桥、下焦家庄桥) | (略) 麦积区 | (略) 天水公路实业发展中心 | 甘肃盛源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分 (略) 麦积区利桥镇(散岔桥、百花桥) (略) 麦积区党川镇(下焦家庄桥)。散岔桥起点坐标:E:106度22分56.731秒;N:34度18分14.152秒。散岔桥终点坐标:E:106度23分0.904秒;N:34度18分14.368秒。百花桥起点坐标:E:106度20分46.017秒;N:34度18分48.380秒。百花桥终点坐标:E:106度20分44.177秒;N:34度18分47.622秒。下焦家庄桥起点坐标:E:106度12分20.528秒;N:34度18分43.678秒。下焦家庄桥终点坐标:E:106度12分19.171秒;N:34度18分43.142秒。项目主体工程:散岔桥,拆除旧桥,新建3-2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桥梁,全长66米,引道39米;百花桥,拆除旧桥,新建2-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全长38.02米,引道10.98米;下焦家庄桥,拆除旧桥,新建1-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全长18.02米,引道长17.98米;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合计855.9358万元(散岔桥418.2197万元、百花桥263.2164万元、下焦家庄桥178.4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73.62万元(散岔桥28.88万元、百花桥23.84万元、20.90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临时堆场扬尘、道路扬尘、机械尾气和沥青烟气等。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的抑尘措施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扬尘产生主要为旧桥拆除和路面清除、路基开挖和回填等过程产生,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围挡,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开挖及回填过程洒水抑尘;临时堆场设置硬质围挡,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堆放须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车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并定期对道路采取养护、维护、洒水降尘等措施,物料运输须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路面桥面铺设沥青时优先选用先进摊铺设备,降低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旱厕;桥梁桩基施工采用围堰法,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避免暴雨天作业,避免建筑垃圾等落入河道,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严禁油污泄漏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环保教育和施工监督工作,物料及废料不得堆放于河道附近。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加强机械维护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混凝土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旧桥及路面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利用部分和废混凝土等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造成的局部地段土壤、植被破坏,短期区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对*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干扰影响,桥梁施工对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定施工路线,严禁越界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效率,避开雨季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旧桥拆除及桥梁施工过程须设置拦挡措施,避免建筑垃圾落入水体中对水体产生扰动,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区域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行驶的机动车会产生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主要采取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及对运输过程中的货运汽车进行遮盖等措施以减少废气的产生。2、废水:运营期加强桥面日常管理与维护,减少雨水冲刷路面和桥面产生径流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3、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行驶的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加强道路桥梁运行维护,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度,沿线设置限速、限载、禁止鸣号等标志,减缓噪声。4、环境风险防范:桥梁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避免事故发生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 ||
2 | 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I标三分部2#混凝土搅拌站临建工程 | (略) 麦积区麦积镇 | 中铁三局 (略) | 甘肃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 (略) 麦积区麦积镇卧虎村,租赁卧虎村现状闲置养殖场,项目北侧为通村公路、东侧和西侧为卧虎村耕地,南侧为山地。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5度55分13.298秒,北纬34度25分34.698秒。本工程仅对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供应质量合格的混凝土产品,不对外销售。本项目为临时工程,将随着天陇铁路工程建成而结束,服务时限至2026年9月28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658m2,建筑总面积约为32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加工生产线、集料仓及其他配套设施,待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建设完毕后,本项目所有生产设施随即拆除,并进行临时占地的复垦和耕地恢复。临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拌合站1座、综合集料仓1座、粉料筒仓6座及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服务期内可生产混凝土约10万m3/a混凝土。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拆除现有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及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燃油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厂区设置一座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拆除现有工程建筑垃圾、拟建项目建筑垃圾、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现有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和拟建项目建筑垃圾拉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配套的弃渣场集中处置;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和储存粉尘、砂石料投料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和食堂油烟。物料输送和储存粉尘由水泥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集料棚采取全封闭式,并定期洒水抑尘;砂石骨料料斗与砂石骨料仓全部设置在全封闭式集料仓内,投料口加装喷雾降尘设施;物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拌合楼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项目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6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加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环保厕所配套的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运至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沙石料、沉淀池沉渣、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员工生活垃圾。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沙石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集中清运至项目依托的天水至陇南铁路工程配套的弃渣场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同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存至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危废储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
3 | (略) 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排水主管完善项目 | (略) 麦积区麦积新城片区马跑泉公园片区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万泽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麦积区麦积新城片区马跑泉公园片区。片区中心点坐标:E:105度54分12.445秒;N:34度33分0.277秒。项目主体工程:6条现状道路合流制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龙园西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630m、中心大道新建 d1200Ⅲ级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顶管)480m、石佛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800m、甘泉北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740m、泉湖路新建 DN400-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污水主管 2860m和新建 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雨水主管140m、颖川河西路新建 d1200Ⅲ级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顶管)530m并恢复路面;1条现状道路的海绵化改造配套管网建设:马跑泉路新建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 824m,并将路面恢复为水泥混凝土路面;3 条新建道路配套的雨污水管网建设:马跑泉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550m和新建 d1000-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雨水主管 450m、甘泉南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415m和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雨水主管 415m、琥珀路新建 DN4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污水主管 415m和新建 DN600多肋增强结构壁(HDPE)雨水主管 415m;配套其他辅助工程(污水工程和雨水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475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路面开挖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道路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施工场地裸露部分、建筑材料堆放等采取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车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并定期对道路采取养护、维护、洒水降尘等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物料运输须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防抛洒;路面铺设沥青时优先选用先进摊铺设备,降低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用民房的水厕后进入现有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统一处理;施工弃土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利用部分回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东部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期琥珀路(415m)、颍川河西路(530m)、马跑泉路(328m)、中心大道(480m)新建雨水管网、龙园西路(327m)、马跑泉路(328m)、泉湖路(2860m)新建污水管网均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总长5268m,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设拌合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路段施工时,设置醒目的隔离标志和警示牌,禁止将沥青、油料等堆放于取水井、渭河、颖川河等地表水体附近,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地下水体;建筑材料及弃土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封闭等措施,避免遗撒、跌落;禁止向渭河、颖川河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方、生活垃圾、废旧沥青等;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随意堆存废弃土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维护,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向渭河、颖川河倒任何形式的污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沿线废弃物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水源保护区保护意识。 (二)运营期: 项目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运营期管网本身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无产生。项目运营期主要做好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污水管网为隐蔽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加强沿线管道、检查井和沿线新建项目的监督检查,避免施工不慎导致污水管网破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命及财产造成的危害。 | ||
公示期:2023年5月4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电话:0938-*(传真),邮箱:*@*26.com | ||||||||
通讯地址: (略) 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 (略) 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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