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 (略) 安州区界牌镇石安村十组(原有项目厂区东侧)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两江源 (略)
五、项目概况:一标段:对原有项目预处理区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渠、A2/O生化池(一期)、紫外线消毒渠道/出水计量渠进行改建;新建A2/O生化池(二期)、MBR膜池及膜设备间、调节池(已建)、中间提升泵池(已建)、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项目建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50000m3/d,新增工业污水预处理区除臭系统一套。
二标段: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管建设。起于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止于永兴污水处理厂,总长度9.682公里。起点清溪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至尾水泵站(K0+000-K0+244)为重力流,管道采用D1000钢筋混凝土管;尾水泵站至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K0+244-K9+682)为压力流,管道采用DN800钢丝网增强PE管;其中K9+232-K9+320过河倒虹管采用2根DN700钢管。
本次评价内容仅为一标段,二标段的管网建设内容另行环评。本项目已建内容:预处理区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渠、A2/O生化池(一期)、紫外线消毒渠道/出水计量渠、调节池、中间提升泵池、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新建:A2/O生化池(二期)、MBR膜池及膜设备间、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除臭设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厂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进入尾水排放管道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建设2个除臭站,1#除臭站对工业废水预处理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提升泵)、水解酸化池、沉砂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储泥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2#除臭站对生活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生化区及深度处理区臭气源强小,不采取收集措施;在污泥脱水间等恶臭产生源设置风机,臭气引至生物除臭间处理。同时根据报告核算,项目以主要产臭单元(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边界为起点各自划定50m 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采用空压机、泵等隔声、消声、吸声、减震处理及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污泥、栅渣、泥沙、生物除臭系统废填料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剩余污泥 (略) 处置;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控系统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固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发电间、已建水池构筑物、新建水池构筑物、除臭装置、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对配电室、鼓风机房及加药间进行一般防渗,对厂区道路、门卫、综合楼进行简单防渗,对重点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和优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在污水出口处安装一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出口水质的监控。
七、相关部门意见:项目 (略) 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绵安发改[2020]34号、绵安发改[2020]265号、绵安发改[2022]227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排水设施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如申请听证,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7日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 (略) 安州区界牌镇石安村十组(原有项目厂区东侧)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两江源 (略)
五、项目概况:一标段:对原有项目预处理区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渠、A2/O生化池(一期)、紫外线消毒渠道/出水计量渠进行改建;新建A2/O生化池(二期)、MBR膜池及膜设备间、调节池(已建)、中间提升泵池(已建)、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项目建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50000m3/d,新增工业污水预处理区除臭系统一套。
二标段: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管建设。起于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止于永兴污水处理厂,总长度9.682公里。起点清溪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至尾水泵站(K0+000-K0+244)为重力流,管道采用D1000钢筋混凝土管;尾水泵站至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K0+244-K9+682)为压力流,管道采用DN800钢丝网增强PE管;其中K9+232-K9+320过河倒虹管采用2根DN700钢管。
本次评价内容仅为一标段,二标段的管网建设内容另行环评。本项目已建内容:预处理区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渠、A2/O生化池(一期)、紫外线消毒渠道/出水计量渠、调节池、中间提升泵池、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新建:A2/O生化池(二期)、MBR膜池及膜设备间、鼓风机房/加药间/配电间、除臭设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厂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进入尾水排放管道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建设2个除臭站,1#除臭站对工业废水预处理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提升泵)、水解酸化池、沉砂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储泥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2#除臭站对生活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生化区及深度处理区臭气源强小,不采取收集措施;在污泥脱水间等恶臭产生源设置风机,臭气引至生物除臭间处理。同时根据报告核算,项目以主要产臭单元(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边界为起点各自划定50m 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采用空压机、泵等隔声、消声、吸声、减震处理及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污泥、栅渣、泥沙、生物除臭系统废填料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剩余污泥 (略) 处置;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控系统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固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发电间、已建水池构筑物、新建水池构筑物、除臭装置、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对配电室、鼓风机房及加药间进行一般防渗,对厂区道路、门卫、综合楼进行简单防渗,对重点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和优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在污水出口处安装一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出口水质的监控。
七、相关部门意见:项目 (略) 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绵安发改[2020]34号、绵安发改[2020]265号、绵安发改[2022]227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排水设施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如申请听证,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