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8-01-*。相关专家对宁夏公 (略) (略) 编制的《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团结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028km,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23.5m,双向 (略) 次干路技术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总厚度66cm,为4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6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级配砂砾底基层。起点K0+000与G338线呈T字型交叉,路线沿红柳沟观景平台西侧布线,在K0+809处新建8-40m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跨越红柳沟;终点K1+028位于红寺堡镇团结村,与六盘山路最南端相接。工程规模为路基挖方*m3,路基填方4056m3,沥青混凝土路面25776㎡,桥梁328m/1座,路灯56套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718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85.87万元,其他费用459.24万元,预备费341.26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

五、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重要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8-01-*。相关专家对宁夏公 (略) (略) 编制的《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团结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028km,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23.5m,双向 (略) 次干路技术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总厚度66cm,为4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6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级配砂砾底基层。起点K0+000与G338线呈T字型交叉,路线沿红柳沟观景平台西侧布线,在K0+809处新建8-40m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跨越红柳沟;终点K1+028位于红寺堡镇团结村,与六盘山路最南端相接。工程规模为路基挖方*m3,路基填方4056m3,沥青混凝土路面25776㎡,桥梁328m/1座,路灯56套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718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85.87万元,其他费用459.24万元,预备费341.26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

五、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国道338线至团结村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重要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