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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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 (略) 天全生态环境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天全县城厢镇文定街 (略) 天全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

2、建设地址:天全县思经镇

3、建设单位:四川 (略)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矿区内运矿道路2.5km(矿权范围内开采出来的矿石通过自卸汽车外运,运输至当地破碎加工厂进行加工破碎处理)、露天采场、表土临时堆场及配套设施。矿区范围0.4703km2,生产规模60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玄武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634m~+1330m。

(1)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燃油燃烧排放废气、施工粉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由于本项目施工量较小且工期较短,相应地其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且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工地采取洒水增湿,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布局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露天采场开采过程表土剥离、爆破、装卸产粉尘,爆破产生炸药废气,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按照环评要求,采用除尘雾炮和喷雾装置湿法作业,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量较少;矿石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加盖篷布、保持轮胎清洁等措施后,产生扬尘将会得到有效抑制;表土临时堆场扬尘采取定期洒水,加盖防尘网等措施后,产生的扬尘将会得的有效抑制,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定期洒水降尘、采用防尘网遮盖、控制装卸量,爆破废气采取湿式作业,无组织排放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区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现有处置措施处理。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采区降尘废水、道路降尘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按照环评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林地的肥用,定期清运,不外排;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露天采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矿山生产降尘用水,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土石方、生活垃圾。根据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工程量集中在采区、矿区道路区,土石方量开挖主要来源于项目开工前剥离表土。剥离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作为后期矿山的土地复垦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含油手套及废矿物油。按照环评要求,表土用于矿区复垦;废石外售于碎石加工场;沉淀池污泥用于绿化复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废矿物油手套和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噪声。按照环评要求,施工期间推土机等设备噪声管控,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采区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机、推土机等设备噪声。按照环评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运输车辆控制车速、运输过程应尽量优化路线,避开居民集中区,途径居民集中区附近禁止鸣笛、减缓车速。

(5)生态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道路、采场、土石方开挖时,造成植被破坏并影响动物的生存环境。根据环评要求,施工期时注意生态保护,根据矿山设计方案进行矿区基建期建设,合理堆放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以及表土,以备用于后期的道路建设以及复垦使用,同时减少人工扰动。根据水土污染物性质及污染程度,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措施或钝化污染物。营运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土地利用类、对景观及生态系统完整性、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对植物生长发育、对动物的影响、对水土保持的影响。根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运营中,严格按照要求、划定界限进行采矿,合理对矿区周边进行绿化(使用当地乡土植物),尽量保持矿山面貌与区域自然景观协调一致,不破坏区域的景观组成及分布格局;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要求进行补偿,在服务期满后采取覆土、植草、种树等方式恢复占用的林地等。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矿区生态进行重建,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计划,对矿山边坡进行治理以及植被的恢复。矿山关闭前,首先应对边坡进行安全评估,然后对采石场边坡进行治理。

7、环评单位:四川鑫 (略)

8、编制人员:李冰强

(执业证书编号:*000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 (略) 天全生态环境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天全县城厢镇文定街 (略) 天全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百窑沟绿色智能化矿山开采项目

2、建设地址:天全县思经镇

3、建设单位:四川 (略)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矿区内运矿道路2.5km(矿权范围内开采出来的矿石通过自卸汽车外运,运输至当地破碎加工厂进行加工破碎处理)、露天采场、表土临时堆场及配套设施。矿区范围0.4703km2,生产规模60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玄武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634m~+1330m。

(1)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燃油燃烧排放废气、施工粉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由于本项目施工量较小且工期较短,相应地其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且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工地采取洒水增湿,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布局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露天采场开采过程表土剥离、爆破、装卸产粉尘,爆破产生炸药废气,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按照环评要求,采用除尘雾炮和喷雾装置湿法作业,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量较少;矿石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加盖篷布、保持轮胎清洁等措施后,产生扬尘将会得到有效抑制;表土临时堆场扬尘采取定期洒水,加盖防尘网等措施后,产生的扬尘将会得的有效抑制,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定期洒水降尘、采用防尘网遮盖、控制装卸量,爆破废气采取湿式作业,无组织排放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区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现有处置措施处理。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采区降尘废水、道路降尘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按照环评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林地的肥用,定期清运,不外排;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露天采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矿山生产降尘用水,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土石方、生活垃圾。根据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工程量集中在采区、矿区道路区,土石方量开挖主要来源于项目开工前剥离表土。剥离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作为后期矿山的土地复垦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含油手套及废矿物油。按照环评要求,表土用于矿区复垦;废石外售于碎石加工场;沉淀池污泥用于绿化复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废矿物油手套和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噪声。按照环评要求,施工期间推土机等设备噪声管控,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可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采区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机、推土机等设备噪声。按照环评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运输车辆控制车速、运输过程应尽量优化路线,避开居民集中区,途径居民集中区附近禁止鸣笛、减缓车速。

(5)生态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道路、采场、土石方开挖时,造成植被破坏并影响动物的生存环境。根据环评要求,施工期时注意生态保护,根据矿山设计方案进行矿区基建期建设,合理堆放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以及表土,以备用于后期的道路建设以及复垦使用,同时减少人工扰动。根据水土污染物性质及污染程度,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措施或钝化污染物。营运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土地利用类、对景观及生态系统完整性、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对植物生长发育、对动物的影响、对水土保持的影响。根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运营中,严格按照要求、划定界限进行采矿,合理对矿区周边进行绿化(使用当地乡土植物),尽量保持矿山面貌与区域自然景观协调一致,不破坏区域的景观组成及分布格局;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要求进行补偿,在服务期满后采取覆土、植草、种树等方式恢复占用的林地等。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矿区生态进行重建,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计划,对矿山边坡进行治理以及植被的恢复。矿山关闭前,首先应对边坡进行安全评估,然后对采石场边坡进行治理。

7、环评单位:四川鑫 (略)

8、编制人员:李冰强

(执业证书编号:*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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