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日新车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台州市日新车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 (略) (略) 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
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部新区工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内商品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2023年3月7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5-7.0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0mg/L、悬浮物64mg/L、氨氮17.5mg/L、总磷5.0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4.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排气筒A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77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B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0mg/m3,排放速率最高为0.20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00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04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网版、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委托台州 (略) 处置;废边角料、废皮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 (略) (略) 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00万只自行车座垫技改项目
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部新区工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内商品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2023年3月7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6.95-7.0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0mg/L、悬浮物64mg/L、氨氮17.5mg/L、总磷5.0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4.3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排气筒A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77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B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3.0mg/m3,排放速率最高为0.20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00mg/m3;厂界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04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网版、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委托台州 (略) 处置;废边角料、废皮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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