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计恢复面积53.01hm2,设计填充煤矸石*.96m3,填充粉煤灰、炉渣和石膏*m3
占地面积:53.01hm2
建设地点: (略) 府谷县老高川镇朱太沟村
总投资:总投资67605.37万元,环保投资321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5%
2.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扬尘
本项目工期10年。扬尘产生量总计465.167t,扬尘产量最大值为46.517t/a。由于项目填充作业在采坑内进行,坑深低于地面5-40m,粉尘可于坑内就地沉降,同时配合洒水抑尘;沉降效率以70%计,洒水降尘效率以80%计,则复垦区全年扬尘排放量最大为2.791t/a。
项目施工位于坑内,深度5-40米,扬尘通过及时洒水、自然沉降,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施工卸料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②运输扬尘
运输道路扬尘排放量约为2.805t/a。道路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矸车加盖篷布、运粉煤灰、炉渣、石膏、粘土车密闭,派专人洒水、定时清扫,同时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机械、车辆尾气
在加强保养维修后,机械废气污染物相对较小。项目地地域开阔,经自然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周边民房。施工期间于场地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车辆冲洗废水产量约30.24t/d。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内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项目场地在无降水的情况下,不会产生重力水对地下水渗入补给;在小雨或短时中雨时一般不会产生淋溶水;只有在降雨量较大并有一定持续时间时,矸石露天堆放经降雨淋溶后,雨水入渗将使煤矸石的含水量超过持水度,产生一定量的淋溶液。由于项目矸石充填过程中层间采用粘土压实间隔,此外坑底土层可起到天然防渗层作用,同时项目Ⅱ类固废填充区底部及II类和Ⅰ类固废填埋区隔渗墙均按II类固废场要求进行防渗。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填埋区产生渗滤液的可能性不大,矸石淋溶液即使下渗也不会在垂向上产生土壤污染影响,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但需要加强对项目地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监测,本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合理的计算处理,分析水质变化的原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以保证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如此淋溶液通过粘土阻隔、自然蒸散后,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土地复垦场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此外本项目夜间不施工,因此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处理产生的土石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少量生活垃圾,以及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项目土石方均就地回填,不外弃;施工现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设垃圾桶收集后依托老高川镇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定期清运;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外运铺设路基用。项目车辆保养、检修利用周边汽修店进行,场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
本项目固废分层填充、压实,由里向外分区填充,用推土机摊铺、平整,每堆放1m后的矸石进行一次压实,使填充场处于缺氧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发生矸石自燃的概率较低,对土壤环境影响也很小。
砂岩根据《府 (略) 一号综治项目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勘查报告》岩石渗透系试验,数值在6.45×10-6cm/s~13.7×10-6cm/s之间。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天然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及厚度要求。项目矸石填充区坑底无需另行采取防渗措施,项目Ⅱ类固废填充区底部及II类和Ⅰ类固废填埋区隔渗墙均按II类固废场要求进行防渗,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填埋区产生渗滤液的可能性不大,矸石淋溶液即使下渗也不会在垂向上产生土壤污染影响,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矸石长期浸泡在雨水中可能性较小。同时根据本项目矸石检测试验,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超标。综上,项目复垦后矸石淋溶液对周边土壤影响很小。
项目施工时应加强对入场矸石的检测,严格要求。土地复垦后设立项目地土壤监测小组,定期对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管以减少环境污染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植被、动物将等产生一定影响。待尾坑填满后场区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原有裸露尾坑对环境的影响,产生积极的生态效益。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经处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在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等各项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刊登,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此外,公 (略) 靖边县东坑镇创业路社区靖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查阅纸质版本征求意见稿。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总*
通讯地址: (略) 府谷县新区二期经济适用房一号楼门面房二楼
环评单位:
陕西鑫环源 (略)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新建府谷县弘建煤矿一号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计恢复面积53.01hm2,设计填充煤矸石*.96m3,填充粉煤灰、炉渣和石膏*m3
占地面积:53.01hm2
建设地点: (略) 府谷县老高川镇朱太沟村
总投资:总投资67605.37万元,环保投资321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5%
2.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扬尘
本项目工期10年。扬尘产生量总计465.167t,扬尘产量最大值为46.517t/a。由于项目填充作业在采坑内进行,坑深低于地面5-40m,粉尘可于坑内就地沉降,同时配合洒水抑尘;沉降效率以70%计,洒水降尘效率以80%计,则复垦区全年扬尘排放量最大为2.791t/a。
项目施工位于坑内,深度5-40米,扬尘通过及时洒水、自然沉降,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施工卸料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②运输扬尘
运输道路扬尘排放量约为2.805t/a。道路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矸车加盖篷布、运粉煤灰、炉渣、石膏、粘土车密闭,派专人洒水、定时清扫,同时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机械、车辆尾气
在加强保养维修后,机械废气污染物相对较小。项目地地域开阔,经自然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周边民房。施工期间于场地空地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车辆冲洗废水产量约30.24t/d。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内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项目场地在无降水的情况下,不会产生重力水对地下水渗入补给;在小雨或短时中雨时一般不会产生淋溶水;只有在降雨量较大并有一定持续时间时,矸石露天堆放经降雨淋溶后,雨水入渗将使煤矸石的含水量超过持水度,产生一定量的淋溶液。由于项目矸石充填过程中层间采用粘土压实间隔,此外坑底土层可起到天然防渗层作用,同时项目Ⅱ类固废填充区底部及II类和Ⅰ类固废填埋区隔渗墙均按II类固废场要求进行防渗。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填埋区产生渗滤液的可能性不大,矸石淋溶液即使下渗也不会在垂向上产生土壤污染影响,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但需要加强对项目地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监测,本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合理的计算处理,分析水质变化的原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以保证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如此淋溶液通过粘土阻隔、自然蒸散后,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土地复垦场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此外本项目夜间不施工,因此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处理产生的土石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少量生活垃圾,以及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项目土石方均就地回填,不外弃;施工现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设垃圾桶收集后依托老高川镇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定期清运;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外运铺设路基用。项目车辆保养、检修利用周边汽修店进行,场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
本项目固废分层填充、压实,由里向外分区填充,用推土机摊铺、平整,每堆放1m后的矸石进行一次压实,使填充场处于缺氧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发生矸石自燃的概率较低,对土壤环境影响也很小。
砂岩根据《府 (略) 一号综治项目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勘查报告》岩石渗透系试验,数值在6.45×10-6cm/s~13.7×10-6cm/s之间。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天然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及厚度要求。项目矸石填充区坑底无需另行采取防渗措施,项目Ⅱ类固废填充区底部及II类和Ⅰ类固废填埋区隔渗墙均按II类固废场要求进行防渗,同时由于封场防渗和中间隔离层阻渗作用,填埋区产生渗滤液的可能性不大,矸石淋溶液即使下渗也不会在垂向上产生土壤污染影响,加之当地蒸发量较大,此外场地周围无河流汇入且项目地高程较高,即使连续大雨时期雨水下渗,采坑内亦不易形成浸泡淋溶条件,矸石长期浸泡在雨水中可能性较小。同时根据本项目矸石检测试验,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超标。综上,项目复垦后矸石淋溶液对周边土壤影响很小。
项目施工时应加强对入场矸石的检测,严格要求。土地复垦后设立项目地土壤监测小组,定期对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管以减少环境污染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植被、动物将等产生一定影响。待尾坑填满后场区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原有裸露尾坑对环境的影响,产生积极的生态效益。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经处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在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等各项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刊登,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此外,公 (略) 靖边县东坑镇创业路社区靖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陕西通茂 (略) 府谷分公司查阅纸质版本征求意见稿。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总*
通讯地址: (略) 府谷县新区二期经济适用房一号楼门面房二楼
环评单位:
陕西鑫环源 (略)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