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周老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绍兴市周老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 */2023-69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1715:42 |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
绍兴市周老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东 (略) 承担“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周 (略) ; 建设地点: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305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 (略) 周 (略) 租用 (略) 厂房,同时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3822.16m2和7747m2;采用宰杀、放血、烫毛、打毛、剥皮、去头、锯角、锯胸骨、剖腹、内脏处理、修整、冲淋、宰后检疫、排酸等屠宰工艺以及拆骨、蒸煮等熟制加工工艺,购置麻电器、放血池、刨毛机、扯皮机等屠宰流水线和熟制品加工生产线等设备,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屠宰肉羊34.8万只、肉牛1.01万头以及年加工牛羊肉制品50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 (略)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1、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氨、硫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排放工况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屠宰废水、喷淋废水、熟制加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均预处理达标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化装置排水汇总后纳管排放。接收项目废水的上虞 (略) 处理能力较大,废水接管后不会对上虞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不良影响;废水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其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项目营运期间,经过距离衰减和阻隔衰减,项目四周厂界和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周边声环境功能。 6、本项目基本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企业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厂区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 (略)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因此, (略) 周 (略) 认真落实本评价提供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尤其是落实好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不含节假日)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八、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现场张贴、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形式同步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十一个工作日)。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周 (略) 地址: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 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2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单位地址: (略) 临平区塘栖镇康信路603-3号 联系人:傅校锋,联系电话:0571-872点击查看>>*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单位地址: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惠普大厦D幢7至13楼) 联系电话:0575-*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周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公示原文:公示内容.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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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69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1715:42 |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
绍兴市周老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东 (略) 承担“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周 (略) ; 建设地点: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305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 (略) 周 (略) 租用 (略) 厂房,同时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3822.16m2和7747m2;采用宰杀、放血、烫毛、打毛、剥皮、去头、锯角、锯胸骨、剖腹、内脏处理、修整、冲淋、宰后检疫、排酸等屠宰工艺以及拆骨、蒸煮等熟制加工工艺,购置麻电器、放血池、刨毛机、扯皮机等屠宰流水线和熟制品加工生产线等设备,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屠宰肉羊34.8万只、肉牛1.01万头以及年加工牛羊肉制品50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 (略)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1、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氨、硫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排放工况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屠宰废水、喷淋废水、熟制加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均预处理达标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化装置排水汇总后纳管排放。接收项目废水的上虞 (略) 处理能力较大,废水接管后不会对上虞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不良影响;废水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其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项目营运期间,经过距离衰减和阻隔衰减,项目四周厂界和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周边声环境功能。 6、本项目基本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企业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厂区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 (略)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因此, (略) 周 (略) 认真落实本评价提供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尤其是落实好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略) 周 (略) 牛羊定点屠宰建设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不含节假日)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八、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现场张贴、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形式同步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十一个工作日)。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周 (略) 地址: (略) 上虞区小越街道幸福村329国道南侧 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2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单位地址: (略) 临平区塘栖镇康信路603-3号 联系人:傅校锋,联系电话:0571-872点击查看>>*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单位地址: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惠普大厦D幢7至13楼) 联系电话:0575-*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周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公示原文:公示内容.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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