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公示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至23日)
二、公示内容: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具体见附表),工伤预防项目以最后协议合同为准。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
(二)传真请发送到:0991-*;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电话:0991-*.
附表: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附表:
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单位:元) | 申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工伤预防宣传 |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 17490 | 中国劳动社 (略) 发行部 | 6月30日前 |
2 | 工伤预防培训 | 交通运输业/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培训 | 99000 | (略) 普大创业培训中心 | 6月30日前 |
3 | 工伤预防培训 | 建筑业/物业工伤预防培训 | 93510 | 乌鲁木齐 (略) | 6月30日前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至23日)
二、公示内容: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具体见附表),工伤预防项目以最后协议合同为准。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
(二)传真请发送到:0991-*;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电话:0991-*.
附表: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附表:
2023年第十二师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单位:元) | 申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工伤预防宣传 |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 17490 | 中国劳动社 (略) 发行部 | 6月30日前 |
2 | 工伤预防培训 | 交通运输业/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培训 | 99000 | (略) 普大创业培训中心 | 6月30日前 |
3 | 工伤预防培训 | 建筑业/物业工伤预防培训 | 93510 | 乌鲁木齐 (略) | 6月30日前 |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