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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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滨海科技城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共3层,全部租用)

(3)建设单位: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

(4)行业类别:C1491 营养食品制造

(5)建设规模: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租赁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厂房4650平方米,布局4条功能饮品生产线,分别为2条年产3500万瓶的玻璃瓶功能饮品线、1条年产4000万瓶的塑料瓶功能饮品线、1条年产3000万袋的软包功能饮品线。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45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保护级别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备注

UTM-X

UTM-Y

大气

滨海新城邻里中心

*.14

*.38

人群

环境空气

(GB3095-2012)

二级

NE

~1.6km

4664人

南汇村

*.45

*.14

人群

S

~1.5km

3642人

华平村

*.17

*.80

人群

SE

~1.9km

3881人

新联村

*.40

*.45

人群

SE

~2.6km

3027人

光荣村

*.67

*.05

人群

SE

~2.8km

2189人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地表水

曹娥江

/

/

河流

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

III类

S、SW

~2600m

中河

W、NW

~3200

中河

七六丘中心河

/

/

河流

N

~970m

小河

地下水

无(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声环境

无(厂界外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土壤

无(厂界外200m范围内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周边规划为工业用地,距南侧耕地最近距离约260m。)

生态

无(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仅为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醋酸废气,产生量极小,根据估算,在采取车间整体抽风换气措施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废气估算结果,项目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换气处理后,醋酸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下,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计算结果, (略) 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过程中纳滤膜过滤排放的浓缩废水,以及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包括活性炭过滤机清洗废水、纳滤膜清洗废水、CIP清洗系统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机组浓缩废水、复合清洗剂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此外,项目还涉及一定量蒸汽冷凝水,可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经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调节池+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均满足相关纳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绍 (略) 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灌装机、空压机、冷却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级在65~85dB之间。项目生产设备均设于车间内,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设备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且企业所在地为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南汇村1.5km,基本无影响。此外,通过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将噪声影响将至最低。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活性炭过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原料包装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危化品废包装,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厂内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8mg/L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绍 (略) 总氮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7号)附件2 废水总氮按照GB/T31962-2015 执行,限值45mg/L。

综合污水处理

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处理能力约150t/d。各股废水分别经收集罐收集后,依次经“调节池+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达标纳管排放。

废气

车间无组织废气

设置车间换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

1、醋酸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按其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计。2、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设置固废暂存库,分类存放。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主要生产营养食品,属于食品制造业(不涉及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选址位于绍兴滨海新区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符合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分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满足“上虞区滨海新城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相关管控要求,符合《 (略) 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相关要求,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能够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批准落实后建设投入使用,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05月17日~2023年05月25日(7个工作日)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

(2)环保管理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总/*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 邮编:*

(4)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宋工/*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室邮编:*

公告发布单位: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滨海科技城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共3层,全部租用)

(3)建设单位: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

(4)行业类别:C1491 营养食品制造

(5)建设规模: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租赁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厂房4650平方米,布局4条功能饮品生产线,分别为2条年产3500万瓶的玻璃瓶功能饮品线、1条年产4000万瓶的塑料瓶功能饮品线、1条年产3000万袋的软包功能饮品线。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45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保护级别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备注

UTM-X

UTM-Y

大气

滨海新城邻里中心

*.14

*.38

人群

环境空气

(GB3095-2012)

二级

NE

~1.6km

4664人

南汇村

*.45

*.14

人群

S

~1.5km

3642人

华平村

*.17

*.80

人群

SE

~1.9km

3881人

新联村

*.40

*.45

人群

SE

~2.6km

3027人

光荣村

*.67

*.05

人群

SE

~2.8km

2189人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地表水

曹娥江

/

/

河流

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

III类

S、SW

~2600m

中河

W、NW

~3200

中河

七六丘中心河

/

/

河流

N

~970m

小河

地下水

无(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声环境

无(厂界外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土壤

无(厂界外200m范围内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周边规划为工业用地,距南侧耕地最近距离约260m。)

生态

无(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仅为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醋酸废气,产生量极小,根据估算,在采取车间整体抽风换气措施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废气估算结果,项目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换气处理后,醋酸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下,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计算结果, (略) 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过程中纳滤膜过滤排放的浓缩废水,以及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包括活性炭过滤机清洗废水、纳滤膜清洗废水、CIP清洗系统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机组浓缩废水、复合清洗剂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此外,项目还涉及一定量蒸汽冷凝水,可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经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调节池+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均满足相关纳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绍 (略) 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灌装机、空压机、冷却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级在65~85dB之间。项目生产设备均设于车间内,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设备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且企业所在地为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南汇村1.5km,基本无影响。此外,通过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将噪声影响将至最低。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活性炭过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原料包装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危化品废包装,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厂内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8mg/L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绍 (略) 总氮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7号)附件2 废水总氮按照GB/T31962-2015 执行,限值45mg/L。

综合污水处理

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处理能力约150t/d。各股废水分别经收集罐收集后,依次经“调节池+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达标纳管排放。

废气

车间无组织废气

设置车间换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

1、醋酸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按其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计。2、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设置固废暂存库,分类存放。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主要生产营养食品,属于食品制造业(不涉及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选址位于绍兴滨海新区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符合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分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满足“上虞区滨海新城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相关管控要求,符合《 (略) 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相关要求,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能够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批准落实后建设投入使用,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05月17日~2023年05月25日(7个工作日)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

(2)环保管理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总/*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 邮编:*

(4)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宋工/*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室邮编:*

公告发布单位:未名太研生物科技(绍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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