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 (略) 政工程、迳口幼儿园三个项目涉及《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用地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1.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羌下一路西北侧,项目用地面积12.0835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12.0835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林地、耕地、水域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2. (略) 政工程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羌下一路西北侧,项目用地面积0.3044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0.1113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林地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3.迳口幼儿园
项目位于光明街道迳口社区迳口路北侧,项目用地面积0.3900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0.3900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园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 (略) 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 (略)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新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 (略) 政工程、迳口幼儿园三个项目涉及《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用地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1.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羌下一路西北侧,项目用地面积12.0835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12.0835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林地、耕地、水域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2. (略) 政工程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羌下一路西北侧,项目用地面积0.3044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0.1113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林地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3.迳口幼儿园
项目位于光明街道迳口社区迳口路北侧,项目用地面积0.3900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0.3900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园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 (略) 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 (略)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新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科学城02-03及周边地块等三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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