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5月17日,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根据《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33号楼201室(豪丰工业园D22栋二楼,北纬23°03"51.933",东经113°33"16.602")。占地面积为1680.74m
2,总建筑面积1680.74m
2,其中电镀车间面积1100m
2;
环评批复内容为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年生产五金件共 1367.63吨,总电镀面积为55.82万m
2。
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包括: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247号)。于2022年11月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调试期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2年05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变更,编号为:*MA56DYBH45001P。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因此本次建设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 (略) 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项目生产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化学镍废水,6类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60%回用,40%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45m)高空排放;产生的氰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碱雾、氨气、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4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整流机、振动真空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化验废液、退镀废液、前处理废镀液。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仓, (略) (略) 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23GDDGDH00027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芯、电镀槽滤渣、盛装危化品的包装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空压机油和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罐和废润滑油罐。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并交由惠州东江威 (略) 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HT*-11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及格产品、废过滤材料,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定 (略) (略) 麻涌分公司处置(合同编号GJ2022-0701-223)。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生产车间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区等已设置防腐、防渗、防漏设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023-0070-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 (略) 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项目生产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化学镍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水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碱雾有组织排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使用各种化学药剂挥发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根据《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专用库房,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略) 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新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新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新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新建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124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
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5月17日,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根据《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33号楼201室(豪丰工业园D22栋二楼,北纬23°03"51.933",东经113°33"16.602")。占地面积为1680.74m
2,总建筑面积1680.74m
2,其中电镀车间面积1100m
2;
环评批复内容为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年生产五金件共 1367.63吨,总电镀面积为55.82万m
2。
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包括: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247号)。于2022年11月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调试期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2年05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变更,编号为:*MA56DYBH45001P。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因此本次建设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 (略) 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项目生产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化学镍废水,6类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60%回用,40%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45m)高空排放;产生的氰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碱雾、氨气、臭气浓度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4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整流机、振动真空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化验废液、退镀废液、前处理废镀液。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仓, (略) (略) 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23GDDGDH00027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芯、电镀槽滤渣、盛装危化品的包装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空压机油和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罐和废润滑油罐。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并交由惠州东江威 (略) 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HT*-11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及格产品、废过滤材料,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定 (略) (略) 麻涌分公司处置(合同编号GJ2022-0701-223)。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生产车间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区等已设置防腐、防渗、防漏设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023-0070-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 (略) 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项目生产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化学镍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水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碱雾有组织排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使用各种化学药剂挥发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根据《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专用库房,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略) 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新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新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新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新建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诚旭电镀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124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
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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