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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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对现有2#生产车间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线进行技改,增加反应母液和萃取液资源化利用工艺,提高*缩醛等原辅料利用率及回收率;对现有3#生产车间大孔树脂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有的工业级大孔树脂和医药级大孔树脂,产品升级为*烯酸*酯系大孔树脂、苯*烯和二*烯苯系大孔树脂、酚醛特种树脂、环氧系特种树脂四种产品;拟在现有3#生产车间闲置区域新增一条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生产线;新建一座抛光树脂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建一条年产2000吨电子级抛光树脂生产线;由于原硫酸镁车间安全间距不满足标准要求,将硫酸镁车间进行搬迁并扩产;对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和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酸/碱三级串联喷淋塔预处理+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大孔树脂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大孔树脂、螯合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碱液喷淋塔+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大孔树脂吸附装置处理+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吸收+除湿+高级氧化除臭+一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七水硫酸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水膜除尘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

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各装置工艺废水、设备和地坪冲洗水、纯水制备装置排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淝河,最终汇入淮河。改扩建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水量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纳管水量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余量范围内。

(三)噪声

改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风机等设备。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评价项目定期更换催化剂、蒸馏釜残、废过滤滤网、树脂柱废树脂、废气处理废大孔树脂和活性炭及其吸附的有机物、隔油池废油及有机物、废水处理废树脂及有机物、蒸发除盐废盐、废包装内袋、废原料包装桶、物化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渗透膜及树脂柱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生化污泥、过滤滤渣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要求进行鉴别和管理,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五)地下水

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基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防渗,生产厂房、危废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罐区等为重点防渗区,现有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在确保各项防渗、防泄漏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场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或外溢现象,避免加重污染地下水,且预测厂区内各泄漏点的污染物扩散仅限于场区及周边较小范围内,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拟建工程对可能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拟建工程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七)环境风险

改扩建项目主要存在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各泄漏事故和火灾次生事故对企业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改扩建项目对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预防管理,拟新建1座1000m3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的收集和储存要求,做到事故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事故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关于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准予变更备案的通知》(固经信字〔2022〕7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对现有2#生产车间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线进行技改,增加反应母液和萃取液资源化利用工艺,提高*缩醛等原辅料利用率及回收率;对现有3#生产车间大孔树脂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有的工业级大孔树脂和医药级大孔树脂,产品升级为*烯酸*酯系大孔树脂、苯*烯和二*烯苯系大孔树脂、酚醛特种树脂、环氧系特种树脂四种产品;拟在现有3#生产车间闲置区域新增一条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生产线;新建一座抛光树脂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建一条年产2000吨电子级抛光树脂生产线;由于原硫酸镁车间安全间距不满足标准要求,将硫酸镁车间进行搬迁并扩产;对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和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酸/碱三级串联喷淋塔预处理+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大孔树脂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大孔树脂、螯合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碱液喷淋塔+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大孔树脂吸附装置处理+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吸收+除湿+高级氧化除臭+一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七水硫酸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水膜除尘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

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各装置工艺废水、设备和地坪冲洗水、纯水制备装置排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北淝河,最终汇入淮河。改扩建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水量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纳管水量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余量范围内。

(三)噪声

改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风机等设备。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评价项目定期更换催化剂、蒸馏釜残、废过滤滤网、树脂柱废树脂、废气处理废大孔树脂和活性炭及其吸附的有机物、隔油池废油及有机物、废水处理废树脂及有机物、蒸发除盐废盐、废包装内袋、废原料包装桶、物化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渗透膜及树脂柱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生化污泥、过滤滤渣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要求进行鉴别和管理,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五)地下水

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基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防渗,生产厂房、危废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罐区等为重点防渗区,现有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在确保各项防渗、防泄漏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场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或外溢现象,避免加重污染地下水,且预测厂区内各泄漏点的污染物扩散仅限于场区及周边较小范围内,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拟建工程对可能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拟建工程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七)环境风险

改扩建项目主要存在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各泄漏事故和火灾次生事故对企业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改扩建项目对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预防管理,拟新建1座1000m3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的收集和储存要求,做到事故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事故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关于安徽 (略) 年产2000吨螯合树脂、年产2000吨抛光树脂改扩建项目准予变更备案的通知》(固经信字〔202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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