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法人变更情况的公示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法人变更情况的公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法人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示范区怀庆路海关大楼508室
联系人及电话:白鹭 *
附件: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法人变更意见审批表
2023年5月16日
企业资质法人变更审批表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企业名称 | 焦作东方今 (略) | 焦作东方今 (略) |
公司类型 | (略) | (略) |
法人代表人 | 陈文 | 孙小涛 |
行政区划 | (略) 示范区 | (略) 示范区 |
住所 | (略) 山阳区世纪路东段1661号 | (略) 山阳区世纪路东段1661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人民币 | 5000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0 | 0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040 | *040 |
资质信息备注 | 限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限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法人变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示范区怀庆路海关大楼508室
联系人及电话:白鹭 *
附件: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法人变更意见审批表
2023年5月16日
企业资质法人变更审批表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企业名称 | 焦作东方今 (略) | 焦作东方今 (略) |
公司类型 | (略) | (略) |
法人代表人 | 陈文 | 孙小涛 |
行政区划 | (略) 示范区 | (略) 示范区 |
住所 | (略) 山阳区世纪路东段1661号 | (略) 山阳区世纪路东段1661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人民币 | 5000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0 | 0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040 | *040 |
资质信息备注 | 限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限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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