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建审〔2021〕3号
关于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
你单位报送的《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 (略) (略) (略) (原七场场部)。主要建设在厂房内新建一条 6000 瓶/小时的矿泉水生产线一条,新建 1 眼管井,井深 50m,日最大出水量 33.3m3,取水泵房:新建一座取水泵房,建筑面积 10.5m2,高 3m。泵房底部标高 (深度)-3.6m。设置生厂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672m2,用于矿泉水灌装。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间管理
(1)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为周围附近本地人,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 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噪声:本项目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该阶段主要的污染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噪声污染只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时间较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少量的边角废料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综上,施工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管理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故可不对环境空气影响。
2、废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要求,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本项目运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农田灌溉,无废水排放,因此确定本次地表水评价等级应为三级B。
3、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第 5.2.4 条规定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本项目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 1 类地区,因此,声环境评价等级判定为二级。
三、环境监管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略) 南岔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全程严格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建成后,你单位应在投入生产并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南环建审〔2021〕3号
关于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
你单位报送的《南岔县鑫碧源湖山泉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 (略) (略) (略) (原七场场部)。主要建设在厂房内新建一条 6000 瓶/小时的矿泉水生产线一条,新建 1 眼管井,井深 50m,日最大出水量 33.3m3,取水泵房:新建一座取水泵房,建筑面积 10.5m2,高 3m。泵房底部标高 (深度)-3.6m。设置生厂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672m2,用于矿泉水灌装。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间管理
(1)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为周围附近本地人,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 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噪声:本项目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该阶段主要的污染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噪声污染只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时间较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少量的边角废料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综上,施工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管理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故可不对环境空气影响。
2、废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要求,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本项目运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农田灌溉,无废水排放,因此确定本次地表水评价等级应为三级B。
3、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第 5.2.4 条规定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本项目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 1 类地区,因此,声环境评价等级判定为二级。
三、环境监管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略) 南岔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全程严格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建成后,你单位应在投入生产并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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