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二季度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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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二季度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对2023年第2季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 (略) 协议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 (略) 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6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 (略) 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电话:0874-*。

附件:20 (略) 医药机构申报评定公示(二季度).xls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对2023年第2季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 (略) 协议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 (略) 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6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 (略) 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电话:0874-*。

附件:20 (略) 医药机构申报评定公示(二季度).xls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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