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东县港口内港西岸沙咀尾观光路地段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功能为停泊观光快艇、机动艇等,拟设置于双月湾湾口西海岸沙咀尾观光路侧双月湾内,其海域范围的建设内容为:共建设268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其中12m机动艇泊位52个,8m快艇泊位216个,占用岸线总长度约336.2m。快艇和机动艇均采用汽油作为动力燃料,8m快艇发动机功率为175-250HP,12m机动艇发动机功率为主机:2×350 HP。项目用海范围内的北面设置约0.2463公顷的潜水基地,用途主要培训员工潜水技能,维护浮台海底工作,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不设加油站,不设船舶维修间,日常仅做简单的保养。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1648公顷,共分为2宗用海单元,分别为码头用海和活动中心用海,用海方式分别为透水构筑物和游乐场。其中游艇码头用海面积为2.0461公顷,活动中心用海为0.1187公顷。码头区域共建设67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其中12m机动艇泊位46个,8m快艇泊位21个,占用岸线总长度约317.2m。 本项目游客依托*域的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不排放入海域。项目设置1个危险废物和船舶含油污水暂存间,船舶含油污水经过管道收集至铁桶内,暂存于暂存间,并定期拉运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悬浮物主要环节为抛锚挤淤,源强约0.028kg/s,为间歇瞬时源。由于单个船锚体积较小,且较分散,影响面较小,随着船锚的沉降结束,影响也逐渐消失,影响范围基本位于项目码头用海范围内。*域和水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均经过*域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惠东县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拟经船上收集装置收集上岸后交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不直接向海域排放,不会对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等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该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上洒水抑尘等环节。 运营期:1)本项目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艇和机动艇不设置洗手间,船舶在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活污水,水上工作人员和游客均依托岸上洗手间解决,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和预处理后,拉运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后进入惠东平海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采取措施后,均不直接排入项目及附近海域,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基本无影响。2)岸上拟建含油污水收集间,舱底含油污水收集上岸暂存于收集间内,采用铁桶进行储存,定期交给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对外排放,不会对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材料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均需要使用各类燃油提供动力,会产生机械尾气,由于本项目使用施工设备少,总的排放量较小,且施工工期短,施工区域扩散条件较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也很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快艇、机动艇等,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和烟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渔船在空旷外界运行,扩散面积大,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较零散,排放污染物总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加油过程中汽油有少量VOC逸散,为无组织排放量,加油量较小,加油时间短,本项目所在双月湾内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对大气造成较小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工地距离最近敏感点沙咀尾村约10m,施工期间若不采取降噪措施,则项目施工对其影响较大。但由于项目施工周期较短,采用噪声较短的设备施工时间也较短,所以影响相对较小,建议企业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夜间7:00后和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减少施工对居民休息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建投入使用后,造成污染源主要包括进出船舶噪声和游客社会生活噪声。机动艇和快艇运行时的噪声源强可达80~90分贝,一般停靠港后不开动发动机,所以影响不大。夜间码头不营业,夜间不会影响周边和敏感点的声环境。游客增加会产生一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最大等效连续A声级约为60~70dB(A)。由于项目所在区域较空旷,且大多数噪声位于室内,经过墙体隔声后,噪声对外界影响相对较小。综上,项目的建设对附近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与*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后,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垃圾等;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收集后拉运至*域的船舶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收集间内,并交给有运营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失量为74kg,相对而言,本工程对底栖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不大。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排入海域中,因此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及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但项目水工构筑物建成后会对下方海域形成遮挡,使得海域的光照度明显下降,可能会对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同时相应的也会影响到浮游动物,码头平台下的浮游生物群落将较施工前发生改变,逐渐形成新的稳定群落,水工构筑物外部则基本不会受影响,总体上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海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防洪影响 经历2013年和2018年的暴雨,本项目所在的双月湾海域附近未出现洪涝灾害,海堤也未收到损害。本项目浮码头建成后吃水深度约为0.2m~0.5m,水流由码头下方流过,不会影响湾内泄洪,项目的建设不破坏海堤。且目前湾内已经有67个浮码头泊位,经过多年的运行,未见浮码头的建设影响湾内的行洪。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后,泊位数量减少,设置规范,对防洪的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模型计算好分析,本项目溢油点距离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约0.3km。大潮涨初,风速为13.8m/s(为六级风)时,发生溢油风险时,约1h就会到达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较快到达保护区的原因是风力较大。其他工况下,大约2.5h会到达保护区。 本项目附近航道主要是中小型渔船航行,项目船舶碰撞等事故造成海上溢油风险概率较低。六级以上风时,项目船舶禁止出海,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若发生溢油,则须在2h的时间内,采用吸油毡等尽快吸附事故溢油,避免对保护区产生影响。同时码头经营者应做好船舶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船舶溢油事故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内。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上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拉运至惠东县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①本工程快艇、机动艇不设置洗手间,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域港区的洗手间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建成接通后, (略) 政污水管网,并通过截污工程,最终纳入平海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船舶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海域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油污水。加强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快艇、机动艇产生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应经收集后,暂存于收集间内,定期交有接收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 2、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使用的快艇、机动艇主要采用的是汽油,含硫量低。施工机械使用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运营期:对到快艇、机动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使用优质燃料油,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等、港区车辆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游艇,禁止进港快艇、机动艇鸣笛,加强交通引导。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分类回收利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快艇、机动艇上设置有垃圾桶,每日定期清运至*域港区,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港区范围内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码头员工与候船乘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至垃圾箱中,设专人将生产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于游客中心北侧,设置有含油污水储存桶,对含油污水、含油废抹布等收集暂存。含油污水交有能力接收的单位妥善处理。对于项目运行后,船舶保养过程如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名录》管理中的固废处置,则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建设单位须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采取必要的恢复和补偿措施,生态补偿方案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将加强员工和游客的管理,禁止向海域抛洒垃圾,应加强游客的生态保护教育,禁止采摘、破坏珊瑚等保护物种。 通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为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拟采取如:台风期间按照防台要求对船舶进行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制订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应急措施;制定相应溢油的事故防范措施、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码头后方要配备足够的头配备够一条12m机动艇发生溢油事故的应急围油栏、吸油毡和轻便储油罐等应急物资,以及相应的消防器材等相关措施。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东县港口内港西岸沙咀尾观光路地段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港口度假区双月湾船运休闲渔业观光码头客运中心项目,功能为停泊观光快艇、机动艇等,拟设置于双月湾湾口西海岸沙咀尾观光路侧双月湾内,其海域范围的建设内容为:共建设268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其中12m机动艇泊位52个,8m快艇泊位216个,占用岸线总长度约336.2m。快艇和机动艇均采用汽油作为动力燃料,8m快艇发动机功率为175-250HP,12m机动艇发动机功率为主机:2×350 HP。项目用海范围内的北面设置约0.2463公顷的潜水基地,用途主要培训员工潜水技能,维护浮台海底工作,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不设加油站,不设船舶维修间,日常仅做简单的保养。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1648公顷,共分为2宗用海单元,分别为码头用海和活动中心用海,用海方式分别为透水构筑物和游乐场。其中游艇码头用海面积为2.0461公顷,活动中心用海为0.1187公顷。码头区域共建设67个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其中12m机动艇泊位46个,8m快艇泊位21个,占用岸线总长度约317.2m。 本项目游客依托*域的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不排放入海域。项目设置1个危险废物和船舶含油污水暂存间,船舶含油污水经过管道收集至铁桶内,暂存于暂存间,并定期拉运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悬浮物主要环节为抛锚挤淤,源强约0.028kg/s,为间歇瞬时源。由于单个船锚体积较小,且较分散,影响面较小,随着船锚的沉降结束,影响也逐渐消失,影响范围基本位于项目码头用海范围内。*域和水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均经过*域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惠东县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拟经船上收集装置收集上岸后交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不直接向海域排放,不会对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等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该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上洒水抑尘等环节。 运营期:1)本项目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艇和机动艇不设置洗手间,船舶在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活污水,水上工作人员和游客均依托岸上洗手间解决,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和预处理后,拉运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后进入惠东平海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采取措施后,均不直接排入项目及附近海域,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基本无影响。2)岸上拟建含油污水收集间,舱底含油污水收集上岸暂存于收集间内,采用铁桶进行储存,定期交给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对外排放,不会对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材料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均需要使用各类燃油提供动力,会产生机械尾气,由于本项目使用施工设备少,总的排放量较小,且施工工期短,施工区域扩散条件较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也很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快艇、机动艇等,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和烟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渔船在空旷外界运行,扩散面积大,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较零散,排放污染物总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加油过程中汽油有少量VOC逸散,为无组织排放量,加油量较小,加油时间短,本项目所在双月湾内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对大气造成较小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工地距离最近敏感点沙咀尾村约10m,施工期间若不采取降噪措施,则项目施工对其影响较大。但由于项目施工周期较短,采用噪声较短的设备施工时间也较短,所以影响相对较小,建议企业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夜间7:00后和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减少施工对居民休息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建投入使用后,造成污染源主要包括进出船舶噪声和游客社会生活噪声。机动艇和快艇运行时的噪声源强可达80~90分贝,一般停靠港后不开动发动机,所以影响不大。夜间码头不营业,夜间不会影响周边和敏感点的声环境。游客增加会产生一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最大等效连续A声级约为60~70dB(A)。由于项目所在区域较空旷,且大多数噪声位于室内,经过墙体隔声后,噪声对外界影响相对较小。综上,项目的建设对附近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与*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后,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垃圾等;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收集后拉运至*域的船舶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收集间内,并交给有运营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失量为74kg,相对而言,本工程对底栖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不大。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排入海域中,因此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及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但项目水工构筑物建成后会对下方海域形成遮挡,使得海域的光照度明显下降,可能会对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同时相应的也会影响到浮游动物,码头平台下的浮游生物群落将较施工前发生改变,逐渐形成新的稳定群落,水工构筑物外部则基本不会受影响,总体上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海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防洪影响 经历2013年和2018年的暴雨,本项目所在的双月湾海域附近未出现洪涝灾害,海堤也未收到损害。本项目浮码头建成后吃水深度约为0.2m~0.5m,水流由码头下方流过,不会影响湾内泄洪,项目的建设不破坏海堤。且目前湾内已经有67个浮码头泊位,经过多年的运行,未见浮码头的建设影响湾内的行洪。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后,泊位数量减少,设置规范,对防洪的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模型计算好分析,本项目溢油点距离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约0.3km。大潮涨初,风速为13.8m/s(为六级风)时,发生溢油风险时,约1h就会到达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较快到达保护区的原因是风力较大。其他工况下,大约2.5h会到达保护区。 本项目附近航道主要是中小型渔船航行,项目船舶碰撞等事故造成海上溢油风险概率较低。六级以上风时,项目船舶禁止出海,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若发生溢油,则须在2h的时间内,采用吸油毡等尽快吸附事故溢油,避免对保护区产生影响。同时码头经营者应做好船舶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船舶溢油事故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内。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上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拉运至惠东县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①本工程快艇、机动艇不设置洗手间,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域港区的洗手间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稔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建成接通后, (略) 政污水管网,并通过截污工程,最终纳入平海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船舶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海域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油污水。加强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快艇、机动艇产生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应经收集后,暂存于收集间内,定期交有接收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 2、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使用的快艇、机动艇主要采用的是汽油,含硫量低。施工机械使用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运营期:对到快艇、机动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使用优质燃料油,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等、港区车辆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游艇,禁止进港快艇、机动艇鸣笛,加强交通引导。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分类回收利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快艇、机动艇上设置有垃圾桶,每日定期清运至*域港区,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港区范围内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码头员工与候船乘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至垃圾箱中,设专人将生产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于游客中心北侧,设置有含油污水储存桶,对含油污水、含油废抹布等收集暂存。含油污水交有能力接收的单位妥善处理。对于项目运行后,船舶保养过程如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名录》管理中的固废处置,则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建设单位须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采取必要的恢复和补偿措施,生态补偿方案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将加强员工和游客的管理,禁止向海域抛洒垃圾,应加强游客的生态保护教育,禁止采摘、破坏珊瑚等保护物种。 通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为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拟采取如:台风期间按照防台要求对船舶进行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制订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应急措施;制定相应溢油的事故防范措施、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码头后方要配备足够的头配备够一条12m机动艇发生溢油事故的应急围油栏、吸油毡和轻便储油罐等应急物资,以及相应的消防器材等相关措施。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