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大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大亚湾马鞭洲岛外海域 |
环评机构: | 广东创绿智谷 (略) |
项目概况: | 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 (略) (略) 大亚湾马鞭洲岛外海域,依托现有15万吨级原油码头,新增石脑油装卸货种,调整原油接卸能力。拟对15万吨级码头平台进行工艺改造,包括新增2台输油臂、迁建码头工作楼平台、工艺管线改造及配套消防设施改造等。改扩建后原油接卸量为200万吨/年、石脑油接卸量为480万吨/年。改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改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本项目负责装卸臂的改造工作、迁建工作楼、新建联系桥及给排水、通信等附属工程。建设范围为迁建工作楼及新建联系桥位置、现有码头工作平台至石脑油管汇出口位置;汇管出口至新建埃克森美孚项目引桥上石脑油主管为埃克森美孚项目范围。 项目申请的用海总面积2.9649公顷,包括工作楼平台及联系桥透水构筑物用海0.1518公顷;港池用海2.8131公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环境 因工作楼桩基钢管桩柱阻水较小,项目海域工程前后流态无明显变化,对水文动力影响基本可以忽略。因此,项目桩基施工对附近局部海域的流场产生影响基本可以忽略,对整个大亚湾海域的水动力环境无明显影响。 (2)海水水质环境 项目桩基施工范围位于马鞭洲港口区内,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主要影响范围在施工区域附近,导致所在海域水体中的悬浮物含量增加,水体变浑,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及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悬浮泥沙扩散预测结果,悬浮泥沙主要随涨落潮流向工程所在海域扩散。但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时间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慢慢沉降,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 工程运营期,由于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人数保持不变,故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改扩建前后码头工作平台地理位置、面积、初期雨水汇水面积保持不变,不新增码头工作平台冲洗污水和初期雨水。因此本项目在正常运营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海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3)海洋生态 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主要是存在于桩基施工过程中,将直接破坏底栖生物栖息环境。施工悬浮物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保护区海域中的浮游生物、游泳生物、鱼卵仔鱼等带来一定的损失。经采取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后,可降低本工程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 (4)地形地貌与冲於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桩基施工掀起的悬浮物在水流的作用下逐渐沉积在桩基周围,由于悬浮物产生量较小,对海底地貌的影响较小。工作楼桩基施工造成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较小。 (5)海洋沉积物环境 本项目迁建工作楼采用透水结构,桩基面积较小,其打桩影响局限在桩基周边,因此施工期迁建工作楼打桩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旧工作楼拆除扬尘、码头工作平台阀区改造吹扫废气、设备喷漆过程喷漆废气、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及施工船舶、机械排放的尾气等。施工过程中上述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不大,且影响范围有限、污染时间较短,施工中断或停止,污染随之消失。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关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以估算模型结果进行分析,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码头施工的运输船舶等,大部分噪声源位于海上。在施工场地20m外,所有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衰减后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即昼间:70dB(A));100m外均可满足夜间标准(即夜间:55dB(A))。由于施工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的,其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持续性影响,故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进出港船舶鸣笛、装卸泵等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根据报告分析,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且项目位于海上,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上部设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送至指定地点堆存;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收集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收集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新增少量废漆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后方库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6、环境风险影响 经风险预测结果可知,当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在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区域联动长效机制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①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以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出施工工地;超过四十八小时未清运的,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②尽量选用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量。夜间废气扩散条件不佳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③重污染天气下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停止施工。④施工船舶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⑤拆除工作楼过程应围蔽作业,避免建筑垃圾落入海中。 (2)废水。①水工作业时应防止废弃物等落入水体。②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4~7月),桩基施工建议采用防污屏遮挡以减少影响。③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应尽量减少淤泥在水中的流失;打桩应尽量选择在水流平静的潮期。④工程施工期间,污水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施工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由 (略) 接收处理。 (3)噪声。①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②建议选择新型低噪施工设备,并通过加装消音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降低施工作业噪声。③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④施工前仍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区域是否有鱼类及鲸豚类等动物出入,若发现应进行驱赶后再施工。 (4)固体废物。①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建筑垃圾排放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将送其指定受纳场堆放。②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包装物料等应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走处理。③现有码头及引桥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收集点暂存,施工期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海洋生态保护。①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海流平静的潮期,尽量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和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②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少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③采取可行的生态补偿措施,对本工程造成的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珍稀动物保护的意识,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④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⑤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2、运营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改扩建后项目不新增工作楼员工生活污水,不新增码头工作平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工作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码头工作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集水池经污水管道输送到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增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接收装置,保留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功能。在库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接收条件时,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接收装置收集至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针对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能力复核,建议建设单位综合马鞭洲岛整体变动情况,对库区污水处理站单独立项进行依托可行性论证。 (2)大气污染。改扩建后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动静密封点处泄漏的有机废气以及船舶燃油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建议选用性能、材料良好、合格的输送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实施LDAR检测与修复技术,减少油气无组织排放。船舶采取使用清洁燃料,控制含硫量,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漆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依托库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依托后方库区事故应急池,容积为7000m3,容积可满足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避免事故废水排入海域。对于船舶溢油事故的水域影响,依托后方库区应急物资库,可第一时间将应急围油栏及清污设备物资送达事故现场。 (略) 现有船舶污染应急回收设备设施由惠州海事局、清污公司及港口企业三部分组成,基本上形成了三级响应设施和设备,并配套了相对充分的物资设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颁发了《 (略)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略) 政府为责任主体,以惠州海事局为船舶安全防污染监管主体,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规定,建立了政府、企业联合的水上污染应急报警、指挥体系,建设了应急联动响应机制。③按要求制定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进行备案。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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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大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大亚湾马鞭洲岛外海域 |
环评机构: | 广东创绿智谷 (略) |
项目概况: | 惠州马鞭洲岛接卸能力提升改造项 (略) (略) 大亚湾马鞭洲岛外海域,依托现有15万吨级原油码头,新增石脑油装卸货种,调整原油接卸能力。拟对15万吨级码头平台进行工艺改造,包括新增2台输油臂、迁建码头工作楼平台、工艺管线改造及配套消防设施改造等。改扩建后原油接卸量为200万吨/年、石脑油接卸量为480万吨/年。改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改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本项目负责装卸臂的改造工作、迁建工作楼、新建联系桥及给排水、通信等附属工程。建设范围为迁建工作楼及新建联系桥位置、现有码头工作平台至石脑油管汇出口位置;汇管出口至新建埃克森美孚项目引桥上石脑油主管为埃克森美孚项目范围。 项目申请的用海总面积2.9649公顷,包括工作楼平台及联系桥透水构筑物用海0.1518公顷;港池用海2.8131公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环境 因工作楼桩基钢管桩柱阻水较小,项目海域工程前后流态无明显变化,对水文动力影响基本可以忽略。因此,项目桩基施工对附近局部海域的流场产生影响基本可以忽略,对整个大亚湾海域的水动力环境无明显影响。 (2)海水水质环境 项目桩基施工范围位于马鞭洲港口区内,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主要影响范围在施工区域附近,导致所在海域水体中的悬浮物含量增加,水体变浑,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及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悬浮泥沙扩散预测结果,悬浮泥沙主要随涨落潮流向工程所在海域扩散。但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时间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慢慢沉降,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 工程运营期,由于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人数保持不变,故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改扩建前后码头工作平台地理位置、面积、初期雨水汇水面积保持不变,不新增码头工作平台冲洗污水和初期雨水。因此本项目在正常运营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海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3)海洋生态 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主要是存在于桩基施工过程中,将直接破坏底栖生物栖息环境。施工悬浮物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保护区海域中的浮游生物、游泳生物、鱼卵仔鱼等带来一定的损失。经采取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后,可降低本工程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 (4)地形地貌与冲於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桩基施工掀起的悬浮物在水流的作用下逐渐沉积在桩基周围,由于悬浮物产生量较小,对海底地貌的影响较小。工作楼桩基施工造成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较小。 (5)海洋沉积物环境 本项目迁建工作楼采用透水结构,桩基面积较小,其打桩影响局限在桩基周边,因此施工期迁建工作楼打桩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旧工作楼拆除扬尘、码头工作平台阀区改造吹扫废气、设备喷漆过程喷漆废气、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及施工船舶、机械排放的尾气等。施工过程中上述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不大,且影响范围有限、污染时间较短,施工中断或停止,污染随之消失。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关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以估算模型结果进行分析,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码头施工的运输船舶等,大部分噪声源位于海上。在施工场地20m外,所有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衰减后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即昼间:70dB(A));100m外均可满足夜间标准(即夜间:55dB(A))。由于施工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的,其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持续性影响,故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进出港船舶鸣笛、装卸泵等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根据报告分析,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且项目位于海上,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上部设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送至指定地点堆存;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收集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收集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新增少量废漆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后方库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6、环境风险影响 经风险预测结果可知,当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在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区域联动长效机制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①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以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出施工工地;超过四十八小时未清运的,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②尽量选用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量。夜间废气扩散条件不佳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③重污染天气下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停止施工。④施工船舶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⑤拆除工作楼过程应围蔽作业,避免建筑垃圾落入海中。 (2)废水。①水工作业时应防止废弃物等落入水体。②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4~7月),桩基施工建议采用防污屏遮挡以减少影响。③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应尽量减少淤泥在水中的流失;打桩应尽量选择在水流平静的潮期。④工程施工期间,污水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施工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由 (略) 接收处理。 (3)噪声。①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②建议选择新型低噪施工设备,并通过加装消音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降低施工作业噪声。③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④施工前仍应密切注意观察施工船舶周围区域是否有鱼类及鲸豚类等动物出入,若发现应进行驱赶后再施工。 (4)固体废物。①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建筑垃圾排放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将送其指定受纳场堆放。②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包装物料等应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走处理。③现有码头及引桥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阀区改造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收集点暂存,施工期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海洋生态保护。①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海流平静的潮期,尽量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和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②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少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③采取可行的生态补偿措施,对本工程造成的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珍稀动物保护的意识,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④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⑤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2、运营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改扩建后项目不新增工作楼员工生活污水,不新增码头工作平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工作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码头工作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集水池经污水管道输送到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增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接收装置,保留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功能。在库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接收条件时,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接收装置收集至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针对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能力复核,建议建设单位综合马鞭洲岛整体变动情况,对库区污水处理站单独立项进行依托可行性论证。 (2)大气污染。改扩建后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动静密封点处泄漏的有机废气以及船舶燃油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建议选用性能、材料良好、合格的输送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实施LDAR检测与修复技术,减少油气无组织排放。船舶采取使用清洁燃料,控制含硫量,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可减少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漆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依托库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依托后方库区事故应急池,容积为7000m3,容积可满足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避免事故废水排入海域。对于船舶溢油事故的水域影响,依托后方库区应急物资库,可第一时间将应急围油栏及清污设备物资送达事故现场。 (略) 现有船舶污染应急回收设备设施由惠州海事局、清污公司及港口企业三部分组成,基本上形成了三级响应设施和设备,并配套了相对充分的物资设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颁发了《 (略)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略) 政府为责任主体,以惠州海事局为船舶安全防污染监管主体,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规定,建立了政府、企业联合的水上污染应急报警、指挥体系,建设了应急联动响应机制。③按要求制定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进行备案。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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