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市多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市多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宜都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颗粒水溶有机肥生产线、粉状水溶有机肥生产线、生物有机专用肥生产线、硬脂酸钠固体酒精生产线、硝化棉固体酒精生产线、*醇液体燃料生产线、*二醇液体燃料共7条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颗粒水溶有机肥30000吨、粉状水溶有机肥20000吨、生物有机专用肥50000吨、硬质酸钠固体酒精5000吨、硝化棉固体酒精10000吨、*醇液体燃料5000吨、*二醇液体燃料10000吨。该项目总投资193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建设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回用于水膜除尘器补水、厂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水膜除尘器用水、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醇基燃料生产工序,不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水溶有机肥装置、粉状水溶有机肥装置、生物有机专用肥装置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集中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醇基燃料车间物料采用密闭容器、密闭管道;*醇储罐安装气相回收系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抽回储罐,少量外溢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室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灰渣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硝化棉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化建设排污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报排污许可。
六、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年产5万吨新型水溶肥、5万吨生物有机专用肥和3万吨醇基燃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宜都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颗粒水溶有机肥生产线、粉状水溶有机肥生产线、生物有机专用肥生产线、硬脂酸钠固体酒精生产线、硝化棉固体酒精生产线、*醇液体燃料生产线、*二醇液体燃料共7条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颗粒水溶有机肥30000吨、粉状水溶有机肥20000吨、生物有机专用肥50000吨、硬质酸钠固体酒精5000吨、硝化棉固体酒精10000吨、*醇液体燃料5000吨、*二醇液体燃料10000吨。该项目总投资193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建设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回用于水膜除尘器补水、厂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水膜除尘器用水、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醇基燃料生产工序,不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水溶有机肥装置、粉状水溶有机肥装置、生物有机专用肥装置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集中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醇基燃料车间物料采用密闭容器、密闭管道;*醇储罐安装气相回收系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抽回储罐,少量外溢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室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灰渣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硝化棉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化建设排污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报排污许可。
六、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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