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江油润生石墨毡有限公司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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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江油润生石墨毡有限公司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江 (略) 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2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油工业园区创元路第四批冶金机械厂房3栋1楼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江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环策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
在公司厂房(6000m2)空地内,新增自主研发连续碳化炉1台、自主研发立式高温真空炉4台、自主研发固化炉1台,配套相应安全、环保系统(含碳化废气焚烧炉一台)、供电系统(含1600KVA变压器一台)、供水系统、制氮系统。建成1条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液流电池电极(即储能石墨毡)80万平米(1m2产品重量在103~104g,项目产品共计约83t)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4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产生的废装修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烟气治理废水再排放前,需进行pH值检测,pH值在6-9的范围内,可经厂区已建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后,送至江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河。若 pH值未达标,需进行中和反应后,再排入预处理池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裁剪废气(硬质石墨毡打磨、裁剪过程中产生)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硬质石墨毡生产过程中)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碳化废气通过一套高温焚烧+碱洗塔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氨、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废边角料和废分子筛由员工统一收集,定期交废品回收站收购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用环氧树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 -7cm/s。一般防渗区域采用环氧树脂/HDPE 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 K≤10 -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207-*-04-02-*]JXQB-0231号)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选 (略) 江 (略) ( (略) 江油工业园区创元路第四批冶金机械厂房3栋1楼1号)的自有土地,依托已建厂房以及部分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江 (略) 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2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油工业园区创元路第四批冶金机械厂房3栋1楼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江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环策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
在公司厂房(6000m2)空地内,新增自主研发连续碳化炉1台、自主研发立式高温真空炉4台、自主研发固化炉1台,配套相应安全、环保系统(含碳化废气焚烧炉一台)、供电系统(含1600KVA变压器一台)、供水系统、制氮系统。建成1条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液流电池电极(即储能石墨毡)80万平米(1m2产品重量在103~104g,项目产品共计约83t)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4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产生的废装修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烟气治理废水再排放前,需进行pH值检测,pH值在6-9的范围内,可经厂区已建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后,送至江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河。若 pH值未达标,需进行中和反应后,再排入预处理池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裁剪废气(硬质石墨毡打磨、裁剪过程中产生)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硬质石墨毡生产过程中)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碳化废气通过一套高温焚烧+碱洗塔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氨、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废边角料和废分子筛由员工统一收集,定期交废品回收站收购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用环氧树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 -7cm/s。一般防渗区域采用环氧树脂/HDPE 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 K≤10 -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207-*-04-02-*]JXQB-0231号)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选 (略) 江 (略) ( (略) 江油工业园区创元路第四批冶金机械厂房3栋1楼1号)的自有土地,依托已建厂房以及部分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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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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