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委托编 (略) 有色地质 (略) 于2023年5月完成了《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略) 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进行审查后,形成了《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方案报告表》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与回应,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建设单位: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文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 (略) 鹿城镇富民街97号
编制单位: (略) 有色地质 (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建设单位: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
建设地点: (略) /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备注: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委托编 (略) 有色地质 (略) 于2023年5月完成了《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略) 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进行审查后,形成了《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方案报告表》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与回应,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建设单位: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文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 (略) 鹿城镇富民街97号
编制单位: (略) 有色地质 (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建设单位: (略) 鹿城镇中心小学
建设地点: (略) /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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