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科室:
(略) 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将水利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推向纵深,为泰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 (略) 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略) 水利厅“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和市委“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探索创新,综合施策,将行业监督检查推向纵深,使水利工程建设更加安全、运行管理更加高效、涉水涉河管理更加规范,为杭州亚(残)运会、我县“两个先行”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水利安全保障。
二、督查重点
(一)水灾害防御
1.水灾害防御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监督检查行为,有效发挥监测预警系统防灾减灾效益,对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防洪调度与汛限水位管理等展开全方位检查;着重针对 (略) 局有关水旱灾害督查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近年来水利防汛工作中暴露的隐患、“短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二)水资源管理
1.节约用水监督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节水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用水单位计划用水制度落实情况、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节水载体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查。(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2.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乡镇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计量管理和水资源费征缴等情况开展检查。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户按照1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河湖管理
1.“美丽河湖”建设监督检查。推进全县“美丽河湖”建设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方面要求;推进5处中小河流建设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现场施工面貌,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级资金使用情况。(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2.“清四乱”专项行动检查。开展全县“清四乱”情况及河湖水域水事活动,对各乡镇“清四乱”情况、河湖水域水事活动、历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河道长度42km,实行“四乱”排查动态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非法占用水域行为,排查点数10个。(责任科室: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3. 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开展县本级审批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占用水域活动与审批内容的相符性;对施工方案备案、临时工程审批情况;功能补救措施和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四)水利工程建设
1.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在建重点水利项目专项检查,各乡镇未开工项目抓紧开工建设;正在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力争及早竣工运营,重点加快推进樟嫩梓、黄坑水库工程建设;结合在建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等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责任科室:县规划建设科、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2.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对本级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不定期检查,对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原材料、实体工程等开展“飞检”。(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3.水利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抽查、技术服务指导。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抽查,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及有关机构的质量与安全体系、质量与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排查与年度考核。对纳入本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考核,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勘测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改、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5.安全生产检查。对直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双随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全县督查水利工程不少于2个;主要检查安全监管情况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在建、已建)主要是检查运行管理单位、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指导排查工程现场安全隐患。(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五) 水利工程运行
1.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本级所有小型水库进行检查,重点核查“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完成情况、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水库工程管理状况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对各乡镇中小型水库、二级以下堤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应急管理和防洪度汛落实情况等。(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六) 农村水利水电
1. (略) 农村供水安全督导检查与绩效评价。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本县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和实施成效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2.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本县农村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平台的建设运维情况检查和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现场检查。(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七) 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略) 县三级联动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项目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弃渣堆置、水保措施落实、监测监理 、遥感监管、验收报备核查、水保补偿费征缴使用等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及各乡镇履职监督管理的督查。(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2023年5月16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科室:
(略) 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将水利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推向纵深,为泰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泰顺县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 (略) 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略) 水利厅“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和市委“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探索创新,综合施策,将行业监督检查推向纵深,使水利工程建设更加安全、运行管理更加高效、涉水涉河管理更加规范,为杭州亚(残)运会、我县“两个先行”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水利安全保障。
二、督查重点
(一)水灾害防御
1.水灾害防御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监督检查行为,有效发挥监测预警系统防灾减灾效益,对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防洪调度与汛限水位管理等展开全方位检查;着重针对 (略) 局有关水旱灾害督查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近年来水利防汛工作中暴露的隐患、“短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二)水资源管理
1.节约用水监督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节水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用水单位计划用水制度落实情况、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执行情况、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节水载体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查。(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2.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乡镇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计量管理和水资源费征缴等情况开展检查。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户按照1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河湖管理
1.“美丽河湖”建设监督检查。推进全县“美丽河湖”建设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方面要求;推进5处中小河流建设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现场施工面貌,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级资金使用情况。(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2.“清四乱”专项行动检查。开展全县“清四乱”情况及河湖水域水事活动,对各乡镇“清四乱”情况、河湖水域水事活动、历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河道长度42km,实行“四乱”排查动态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非法占用水域行为,排查点数10个。(责任科室: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3. 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开展县本级审批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占用水域活动与审批内容的相符性;对施工方案备案、临时工程审批情况;功能补救措施和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四)水利工程建设
1.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在建重点水利项目专项检查,各乡镇未开工项目抓紧开工建设;正在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力争及早竣工运营,重点加快推进樟嫩梓、黄坑水库工程建设;结合在建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等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责任科室:县规划建设科、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2.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对本级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不定期检查,对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原材料、实体工程等开展“飞检”。(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3.水利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抽查、技术服务指导。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抽查,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及有关机构的质量与安全体系、质量与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排查与年度考核。对纳入本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考核,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勘测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改、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5.安全生产检查。对直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双随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全县督查水利工程不少于2个;主要检查安全监管情况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在建、已建)主要是检查运行管理单位、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指导排查工程现场安全隐患。(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五) 水利工程运行
1.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本级所有小型水库进行检查,重点核查“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完成情况、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水库工程管理状况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对各乡镇中小型水库、二级以下堤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应急管理和防洪度汛落实情况等。(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六) 农村水利水电
1. (略) 农村供水安全督导检查与绩效评价。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本县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和实施成效进行检查。(责任科室: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2.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本县农村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平台的建设运维情况检查和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现场检查。(责任科室:县水利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七) 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略) 县三级联动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项目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弃渣堆置、水保措施落实、监测监理 、遥感监管、验收报备核查、水保补偿费征缴使用等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及各乡镇履职监督管理的督查。(责任科室:县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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