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年产250万片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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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年产250万片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50万片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汇路69号。

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布置新购生产设备,建成后新增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产能250万片/年;同时对现有项目污水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将含氮废水由于原审批的蒸发浓缩工艺,改为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纳管排放;将酸洗废液由原审批的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纳入污水处理系统自行处理。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756万元,预计达产年产值2212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环境空气

环境风险

祥符斗村

祥符斗村

1060

亭子头村

东南

1410

施家港

东南

1035

章浜村

章浜村

东南

1990

师家浜

东南

1420

杨家桥村

1250

许家浜村

许家浜村

1380

许家渡

东南

1990

徐家坝

2075

王浜头社区

王浜头村

西南

215

570

王家浜

东南

675

五里桥社区

冯家湾

西南

1340

盛家村

西南

1845

闵家埭

西南

1100

严家桥

1160

*汇头社区

夏家浜

西南

450

*汇嘉园

西

700

*汇嘉园叠翠苑

西南

600

*汇头村

西

1050

杨湾社区

庄前村

西北

690

杨湾村

西北

1085

绿城玉兰花园

西北

1160

八字桥社区

八字桥村

东北

700

龙舌咀村

东北

2190

蒋家荡

东北

1395

新开河村

新开河村

东北

2090

白云桥村

东北

1665

里浜头

东北

1930

上莘桥社区

上莘桥村

1145

杨庄新村

西北

2090

钮店湾社区

桥西村

西

1625

方家浜

西南

1800

龙斗湾新村

西

1700

贵族公寓

西

1750

钮店湾村

西北

2170

杨庄社区

杨庄村

西北

2220

晨光社区

陈塘村

西北

2100

海*新都汇

西北

2420

下庙里村

西北

2770

长兴县城区

(略)

西南

2450

丹桂名园

西南

2190

学校

长兴一小(东校区)

西北

745

长兴县第七小学

西

1030

金陵高级中学

东北

2335

环境风险

居住区

东庄村

东南

2835

刘家渡

2790

东桥头

西南

2890

鸡鸭浜

西南

2895

明珠花园

西

2790

茗桂华庭

西

2830

金铁小区

西

2510

(略) 花园

西北

2700

钮店湾新社区

西北

2720

东方绿洲

西北

2870

柏林公寓

西北

2780

大田置业

西北

2995

万华金御湾

西北

2550

地表水

长兴港

950

横山港

东北

235

太湖岸线

57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HCl、NOx、非*烷总烃、醋酸等废气经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改扩建污染源二级标准等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氨气经处理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能达到其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液体化学品的泄露、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事故。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氨氮、氟化物、盐分等。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前道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余量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酸性废气(HF、NOx、HCl、醋酸)、碱性废气(NH3)和少量粉尘、*醇、NMHC废气等,根据不同废气特性拟采取水/碱喷淋等处理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对主要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四周绿化。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化学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选址符“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等。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汇路69号

联系人:郑总监联系电话:0572-*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一路115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Email: *@*ina.com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联系电话:0572-*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公开。

浙江中 (略)

2023年5月18日

*-38332-26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50万片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汇路69号。

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布置新购生产设备,建成后新增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单晶硅抛光片产能250万片/年;同时对现有项目污水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将含氮废水由于原审批的蒸发浓缩工艺,改为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纳管排放;将酸洗废液由原审批的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纳入污水处理系统自行处理。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756万元,预计达产年产值2212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环境空气

环境风险

祥符斗村

祥符斗村

1060

亭子头村

东南

1410

施家港

东南

1035

章浜村

章浜村

东南

1990

师家浜

东南

1420

杨家桥村

1250

许家浜村

许家浜村

1380

许家渡

东南

1990

徐家坝

2075

王浜头社区

王浜头村

西南

215

570

王家浜

东南

675

五里桥社区

冯家湾

西南

1340

盛家村

西南

1845

闵家埭

西南

1100

严家桥

1160

*汇头社区

夏家浜

西南

450

*汇嘉园

西

700

*汇嘉园叠翠苑

西南

600

*汇头村

西

1050

杨湾社区

庄前村

西北

690

杨湾村

西北

1085

绿城玉兰花园

西北

1160

八字桥社区

八字桥村

东北

700

龙舌咀村

东北

2190

蒋家荡

东北

1395

新开河村

新开河村

东北

2090

白云桥村

东北

1665

里浜头

东北

1930

上莘桥社区

上莘桥村

1145

杨庄新村

西北

2090

钮店湾社区

桥西村

西

1625

方家浜

西南

1800

龙斗湾新村

西

1700

贵族公寓

西

1750

钮店湾村

西北

2170

杨庄社区

杨庄村

西北

2220

晨光社区

陈塘村

西北

2100

海*新都汇

西北

2420

下庙里村

西北

2770

长兴县城区

(略)

西南

2450

丹桂名园

西南

2190

学校

长兴一小(东校区)

西北

745

长兴县第七小学

西

1030

金陵高级中学

东北

2335

环境风险

居住区

东庄村

东南

2835

刘家渡

2790

东桥头

西南

2890

鸡鸭浜

西南

2895

明珠花园

西

2790

茗桂华庭

西

2830

金铁小区

西

2510

(略) 花园

西北

2700

钮店湾新社区

西北

2720

东方绿洲

西北

2870

柏林公寓

西北

2780

大田置业

西北

2995

万华金御湾

西北

2550

地表水

长兴港

950

横山港

东北

235

太湖岸线

57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HCl、NOx、非*烷总烃、醋酸等废气经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改扩建污染源二级标准等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氨气经处理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能达到其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液体化学品的泄露、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事故。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氨氮、氟化物、盐分等。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前道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余量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酸性废气(HF、NOx、HCl、醋酸)、碱性废气(NH3)和少量粉尘、*醇、NMHC废气等,根据不同废气特性拟采取水/碱喷淋等处理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对主要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四周绿化。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化学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选址符“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等。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汇路69号

联系人:郑总监联系电话:0572-*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一路115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Email: *@*ina.com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联系电话:0572-*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公开。

浙江中 (略)

2023年5月18日

*-38332-26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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