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17日至 2023年05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 (略) |
项目概况 | 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 (略) 黄埔区鱼珠街道广园快速以南、护林路以北、丰乐 (略) 二期地块7号楼,主要从事药物及医疗器械等安全性评价试验,利用试验动物进行急性毒性、长期毒性、安全药理以及刺激性药理评估。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服清洗废水、动物用品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消毒处理,解剖室清洗废水、具感染性的小动物笼具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灭活消毒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高温灭菌器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真空泵排水、纯水制备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8层饲养区的饲养、消毒废气(恶臭污染物、VOCs)和8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苯)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9~14层饲养区的饲养、消毒废气(恶臭污染物、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9~12层手术室的消毒废气(VOCs)经密闭正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9~14层解剖室的消毒废气(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4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醇、*醛、氯化氢、硫酸雾、二氯*烷、VOCs)经通风橱收集和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排放,5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醇、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内置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暂无反馈意见。 |
根据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17日至 2023年05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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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 (略) |
项目概况 | 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 (略) 黄埔区鱼珠街道广园快速以南、护林路以北、丰乐 (略) 二期地块7号楼,主要从事药物及医疗器械等安全性评价试验,利用试验动物进行急性毒性、长期毒性、安全药理以及刺激性药理评估。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服清洗废水、动物用品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消毒处理,解剖室清洗废水、具感染性的小动物笼具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灭活消毒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高温灭菌器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真空泵排水、纯水制备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8层饲养区的饲养、消毒废气(恶臭污染物、VOCs)和8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二*苯)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9~14层饲养区的饲养、消毒废气(恶臭污染物、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9~12层手术室的消毒废气(VOCs)经密闭正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9~14层解剖室的消毒废气(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碱喷淋+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4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醇、*醛、氯化氢、硫酸雾、二氯*烷、VOCs)经通风橱收集和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排放,5层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醇、VOCs)经密闭负压房间收集和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内置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暂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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