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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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江街道办事处仁里村大龙口组 |
建设单位 | 资兴 (略) |
项目概况 | 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属于技改项目, (略) (略) 东江街道办事处仁里村大龙口组,矿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1′02"~113°11"24",北纬25°33′07"~ 25°33′36",矿山由6个拐点组成,面积0.1448km2,开采标高+365~+250 m。准采标高:+394m~+280m,扩大至矿区面积:0.1012km2,开采深度+394m~+322m,16个拐点坐标圈定,同时新增一条破碎制砂生产线和一条水洗生产线,最终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4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共为7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工程(采矿工程、石料加工区)、辅助工程(排土场、综合楼)、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系统)、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潜孔钻机、凿岩机、空压机等。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仅为新增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破碎机、制砂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施工内容仅为简单的机械设备安装与调试,故施工期对区域范围内大气、地表水、固体废物、声等方面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次环评未对施工期进行评价,主要对项目营运期进行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本工程运营后大气污染为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采装粉尘、排土场扬尘、汽车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均为面源污染,面源污染主要为露采区、排土场产生的的无组织粉尘。项目露采区粉尘主要为打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采装粉尘,均呈无组织面源排放,爆破扬尘均为偶发扬尘,具有间歇性特点。建设单位拟建设封闭厂房,对破碎、筛分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矿山开采、爆破采石等工序采取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进出道路硬化并配备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水、生活用水。在采剥钻孔、爆破、道路、临时堆场及生产区地面等降尘用水,这部分水全部蒸发或渗漏损失。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外排,主要废水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早作物类标准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本项目对地表径流水拟设置雨水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在矿区低洼处拟设置容积为10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经初期雨水沉淀池的沉淀后回用;洗车废水该部分废水拟经沉淀处理后,重新回用于车辆冲洗。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设备运转噪声;①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②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高大树木隔声降噪;③对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④破碎机、筛分机、给料机等设备均固定在厂房内,采取安装隔声罩、连接处使用阻尼材料、厂房隔声等措施来实现噪声源强的降低。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于矿山开采剥离及爆破过程产生的表土及废石,机械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沉淀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剥离表土存在排土场内或用于开采后矿山复垦绿化用表土,废石用于回填于露天采坑或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做为附近低洼地填平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10m2)采取防渗处理,并进行防风、防雨、防晒处理。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并贴上标识标牌。厂内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提出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填埋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和修复措施。通过边开采边复绿;矿山服务期满后复垦以及种植乔、灌木绿化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须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边修复、边开采、并逐步建立有效的防护林带;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制定严格的土地复垦方案,预留土地复垦基金采用工程和植物措施进行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以免造成开采完毕后周边生态恶化;在项目建设期与运行期内,通过采取合理的土地复垦措施,在人工辅助下,可以使植被得到逐渐恢复,可逐渐弥补因项目建设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损失。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建设对植被的不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在开采期间,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及雨水进入采坑内;剥离土石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减少淋溶水量;运输道路两旁种植绿化带,堆场周围种植绿化带,防风固沙,美化景观;剥离土石堆场及时进行临时植被恢复,进行土壤固定,防止冲刷流失,整个堆场实施逐段生态恢复;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的开采方式,从而控制生产过程中生态破坏面积。 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方案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做好生态复绿和水土保持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爆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根据矿山周围环境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爆破设计。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露天矿场采剥作业必须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与"自上而下,单台阶开采"的原则,严禁"一面坡"开采,为防止滑坡、坍塌事故的发生,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矿区须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通过岗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做好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江街道办事处仁里村大龙口组 |
建设单位 | 资兴 (略) |
项目概况 | 资兴 (略) 木分采石场石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属于技改项目, (略) (略) 东江街道办事处仁里村大龙口组,矿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1′02"~113°11"24",北纬25°33′07"~ 25°33′36",矿山由6个拐点组成,面积0.1448km2,开采标高+365~+250 m。准采标高:+394m~+280m,扩大至矿区面积:0.1012km2,开采深度+394m~+322m,16个拐点坐标圈定,同时新增一条破碎制砂生产线和一条水洗生产线,最终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4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共为7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工程(采矿工程、石料加工区)、辅助工程(排土场、综合楼)、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系统)、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潜孔钻机、凿岩机、空压机等。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仅为新增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破碎机、制砂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施工内容仅为简单的机械设备安装与调试,故施工期对区域范围内大气、地表水、固体废物、声等方面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次环评未对施工期进行评价,主要对项目营运期进行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本工程运营后大气污染为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采装粉尘、排土场扬尘、汽车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均为面源污染,面源污染主要为露采区、排土场产生的的无组织粉尘。项目露采区粉尘主要为打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采装粉尘,均呈无组织面源排放,爆破扬尘均为偶发扬尘,具有间歇性特点。建设单位拟建设封闭厂房,对破碎、筛分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矿山开采、爆破采石等工序采取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进出道路硬化并配备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水、生活用水。在采剥钻孔、爆破、道路、临时堆场及生产区地面等降尘用水,这部分水全部蒸发或渗漏损失。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外排,主要废水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早作物类标准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本项目对地表径流水拟设置雨水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在矿区低洼处拟设置容积为10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经初期雨水沉淀池的沉淀后回用;洗车废水该部分废水拟经沉淀处理后,重新回用于车辆冲洗。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设备运转噪声;①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②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高大树木隔声降噪;③对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④破碎机、筛分机、给料机等设备均固定在厂房内,采取安装隔声罩、连接处使用阻尼材料、厂房隔声等措施来实现噪声源强的降低。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于矿山开采剥离及爆破过程产生的表土及废石,机械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沉淀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剥离表土存在排土场内或用于开采后矿山复垦绿化用表土,废石用于回填于露天采坑或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做为附近低洼地填平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10m2)采取防渗处理,并进行防风、防雨、防晒处理。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并贴上标识标牌。厂内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提出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填埋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和修复措施。通过边开采边复绿;矿山服务期满后复垦以及种植乔、灌木绿化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须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边修复、边开采、并逐步建立有效的防护林带;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制定严格的土地复垦方案,预留土地复垦基金采用工程和植物措施进行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以免造成开采完毕后周边生态恶化;在项目建设期与运行期内,通过采取合理的土地复垦措施,在人工辅助下,可以使植被得到逐渐恢复,可逐渐弥补因项目建设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损失。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建设对植被的不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在开采期间,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及雨水进入采坑内;剥离土石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减少淋溶水量;运输道路两旁种植绿化带,堆场周围种植绿化带,防风固沙,美化景观;剥离土石堆场及时进行临时植被恢复,进行土壤固定,防止冲刷流失,整个堆场实施逐段生态恢复;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的开采方式,从而控制生产过程中生态破坏面积。 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方案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做好生态复绿和水土保持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爆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根据矿山周围环境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爆破设计。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措施:露天矿场采剥作业必须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与"自上而下,单台阶开采"的原则,严禁"一面坡"开采,为防止滑坡、坍塌事故的发生,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矿区须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通过岗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做好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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