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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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菏泽牡丹区泰山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西南角,北侧毗邻泰山路,东侧毗邻解放大街,南侧为菏泽牡丹职教园;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000.00万元,主要建设综合服务楼基础及框架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主体9层,占地约400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微生物实验室、理化试验室、应急物资库、疫苗储存库、流调处置中心、健康教育基地、预防接种门诊等基础和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包括职工办公生活用水、室内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检验、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站和检验、实验科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危废间臭气。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人群聚集产生的社会噪声以及污水站水泵、风机等,噪声级在70~85dB(A)。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吸收剂、废紫外灯管、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培养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样品、废消毒剂、废实验用药、废疫苗、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材料;理化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废液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区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综合楼内各楼层办公室、卫生间单独设置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经预设的废水收集管道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过预设污水管网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A2O-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能 (略) 地方标准《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排入小黑河,然后由小黑河排入安兴河。

2、废气

(1)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微生物实验室)

本项目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主要为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

生物安全柜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且实验平台相对于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可有效控制生物安全柜内的气流,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窗口外逸。生物安全柜内的高压过滤器对粒径0.1-0.2um的气溶胶过滤效率在 99.9995%以上,实验室经过滤后约30%的气体经排气筒(DA001)排放。

(2)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

实验室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经各实验室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后经SDG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一根5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NOx(表征硝酸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 (略) 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硫酸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位于综合服务楼北侧,采用地埋式结构、钢筋砼结构密封。使臭气不扩散到外界环境中,将气体收集(离心式通风机抽引的方法)后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过的恶臭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污泥经消毒脱水无害化处理后要及时清运,控制污泥发酵时间。通过以上措施,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废气能够达到《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可以有效的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各类固废分别采取收集外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等措施后,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均达标;工程实施后,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外环境对本项目建设影响是可接受的;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是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链接:http://**-xlP1Yw 提取码:cime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士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菏泽牡丹区泰山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西南角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 (略) ,牡丹区,菏泽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菏泽牡丹区泰山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西南角,北侧毗邻泰山路,东侧毗邻解放大街,南侧为菏泽牡丹职教园;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000.00万元,主要建设综合服务楼基础及框架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主体9层,占地约400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微生物实验室、理化试验室、应急物资库、疫苗储存库、流调处置中心、健康教育基地、预防接种门诊等基础和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包括职工办公生活用水、室内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检验、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站和检验、实验科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危废间臭气。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人群聚集产生的社会噪声以及污水站水泵、风机等,噪声级在70~85dB(A)。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吸收剂、废紫外灯管、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培养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样品、废消毒剂、废实验用药、废疫苗、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材料;理化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废液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区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综合楼内各楼层办公室、卫生间单独设置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经预设的废水收集管道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过预设污水管网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A2O-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能 (略) 地方标准《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排入小黑河,然后由小黑河排入安兴河。

2、废气

(1)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微生物实验室)

本项目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主要为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

生物安全柜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且实验平台相对于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可有效控制生物安全柜内的气流,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窗口外逸。生物安全柜内的高压过滤器对粒径0.1-0.2um的气溶胶过滤效率在 99.9995%以上,实验室经过滤后约30%的气体经排气筒(DA001)排放。

(2)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

实验室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经各实验室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后经SDG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一根5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非*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NOx(表征硝酸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 (略) 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硫酸雾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位于综合服务楼北侧,采用地埋式结构、钢筋砼结构密封。使臭气不扩散到外界环境中,将气体收集(离心式通风机抽引的方法)后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经处理过的恶臭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污泥经消毒脱水无害化处理后要及时清运,控制污泥发酵时间。通过以上措施,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废气能够达到《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可以有效的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各类固废分别采取收集外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等措施后,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均达标;工程实施后,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外环境对本项目建设影响是可接受的;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是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链接:http://**-xlP1Yw 提取码:cime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士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菏泽牡丹区泰山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西南角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略) 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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