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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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16 11:15:03分类:公示公告次浏览
2022年 8月 2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 (略) 组织召开《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2年 8月 2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 (略) 组织召开《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位 (略) 玉州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石头田坡地,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7′46.54″,北纬22°42′44.47″;项目 (略) 香出天食品厂和荣旺家具厂,东面隔约140米为村道,隔约140米为村道,南面、西面和北面为山林地,北面隔约150米为鱼塘。

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246.8m2,建筑面积1145m2,其中:生产区的厂房700m2(包括原料区、2条生产线、成品区等)、办公区120m2,生活区300m2,变电室15m2。新建2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设施等。项目运营期间,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

(2)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于2021年1月委托河南怡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29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1〕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见附件2);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1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位置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喷淋水塔+活性炭吸附+UV紫外光解处理器+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

UV紫外光解处理器+15m高1#排气筒

2

危险废物暂存间

1间,10m3

项目运营期UV光氧催化设备会产生失效UV灯管,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存放,因此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表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故企业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设有两条生产线,废旧塑料经高温造粒工序后需要对条状再生塑料产品在冷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蒸发后定期补充,补充的水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至空气中,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

①热熔废气

由于本项目原料成分为 PP 塑料,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为少量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气体,同时伴有臭气产生。废气来自2条生产线的挤出设备,在每套挤出设备上方各安装一套集气罩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由UV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最终废气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臭气

废塑料在熔融过程中伴随有臭气产生,臭气主要成分为低级有机烃类物质和芳香系氧化物等。单位对生产车间四周进行密闭,因此臭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热熔挤出机、切粒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65dB(A)~80dB(A)之间,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滤网)、危险废物(废UV灯管)。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 (略) 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在热熔挤出时会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全部重新回用于热熔工序;废滤网采用环保烤网电磁炉处理废滤网上的残留塑料后,剩下的不锈钢丝网经收集后暂存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定 (略) 综合利用;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项目UV灯管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将废UV灯管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各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值。

(2)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值;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 (略)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报告 -公示版.pdf

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16 11:15:03分类:公示公告次浏览
2022年 8月 2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 (略) 组织召开《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2年 8月 2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 (略) 组织召开《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位 (略) 玉州区城北街道排榜村石头田坡地,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7′46.54″,北纬22°42′44.47″;项目 (略) 香出天食品厂和荣旺家具厂,东面隔约140米为村道,隔约140米为村道,南面、西面和北面为山林地,北面隔约150米为鱼塘。

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246.8m2,建筑面积1145m2,其中:生产区的厂房700m2(包括原料区、2条生产线、成品区等)、办公区120m2,生活区300m2,变电室15m2。新建2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设施等。项目运营期间,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

(2)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于2021年1月委托河南怡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29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1〕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见附件2);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1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位置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喷淋水塔+活性炭吸附+UV紫外光解处理器+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

UV紫外光解处理器+15m高1#排气筒

2

危险废物暂存间

1间,10m3

项目运营期UV光氧催化设备会产生失效UV灯管,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存放,因此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表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故企业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设有两条生产线,废旧塑料经高温造粒工序后需要对条状再生塑料产品在冷却槽进行冷却,冷却水蒸发后定期补充,补充的水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至空气中,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

①热熔废气

由于本项目原料成分为 PP 塑料,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为少量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气体,同时伴有臭气产生。废气来自2条生产线的挤出设备,在每套挤出设备上方各安装一套集气罩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由UV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最终废气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臭气

废塑料在熔融过程中伴随有臭气产生,臭气主要成分为低级有机烃类物质和芳香系氧化物等。单位对生产车间四周进行密闭,因此臭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热熔挤出机、切粒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65dB(A)~80dB(A)之间,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滤网)、危险废物(废UV灯管)。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 (略) 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在热熔挤出时会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全部重新回用于热熔工序;废滤网采用环保烤网电磁炉处理废滤网上的残留塑料后,剩下的不锈钢丝网经收集后暂存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定 (略) 综合利用;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项目UV灯管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将废UV灯管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各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值。

(2)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值;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玉州区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金瑞和塑料制品厂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 (略) 金瑞和塑料制品厂验收报告 -公示版.pdf

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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