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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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 (略)

( 二) 调查结论

(略) 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湖山村委会,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3.*°,地块面积5702㎡。照本地块的规划文件可知本调查地块规划为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查地块当前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有规模化种植,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种植灌溉用水为西枝江水,所施肥料主要是农家肥,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的情况,不存在大量农药剩余污染地块的可能,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镜、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前后进行过两次填土,第一次为地块被政府收储后曾统一进行过回填,地块内填土来源于附近施工工地素土(施工工地地块原为耕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第二次 (略) (略) 因隆生金山湖中心建设, (略) 自然资源局租用惠城区JSH-A06-04地块作为项目部临时用地。 (略) (略) 对地块进行重新平整后进行临时项目部建设。本次地块平整采用隆生金山湖中心地基开挖才生的多余土方进行填土平整。历史未堆存固废或危险废物,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有农产品超标情况,地块及其周边地块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紧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和农用地,居民区的生活 (略) 政管网,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很小。本次调查对现场的 9 件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快速检测中PID均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筛选值,本地块 9 件土壤样品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值为 1.133ppm。重金属中铬、铜、镉、汞、镍五种重金属未检出,检测出砷、铅重金属最大值为分别为 7ppm 和 66ppm,检测含量均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调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周围地块对调查地块的污染的风险很小。本次调查可确定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垫状况调查

, (略) ,惠城区,惠州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 (略)

( 二) 调查结论

(略) 惠城区金山湖JSH-A04-06地块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湖山村委会,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3.*°,地块面积5702㎡。照本地块的规划文件可知本调查地块规划为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查地块当前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有规模化种植,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种植灌溉用水为西枝江水,所施肥料主要是农家肥,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的情况,不存在大量农药剩余污染地块的可能,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镜、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前后进行过两次填土,第一次为地块被政府收储后曾统一进行过回填,地块内填土来源于附近施工工地素土(施工工地地块原为耕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第二次 (略) (略) 因隆生金山湖中心建设, (略) 自然资源局租用惠城区JSH-A06-04地块作为项目部临时用地。 (略) (略) 对地块进行重新平整后进行临时项目部建设。本次地块平整采用隆生金山湖中心地基开挖才生的多余土方进行填土平整。历史未堆存固废或危险废物,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有农产品超标情况,地块及其周边地块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紧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和农用地,居民区的生活 (略) 政管网,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很小。本次调查对现场的 9 件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快速检测中PID均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筛选值,本地块 9 件土壤样品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值为 1.133ppm。重金属中铬、铜、镉、汞、镍五种重金属未检出,检测出砷、铅重金属最大值为分别为 7ppm 和 66ppm,检测含量均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调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周围地块对调查地块的污染的风险很小。本次调查可确定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垫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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