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州市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盘州市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5-18
项目名称: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普田兴达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基本为附近村民,项目内不设集中施工营地, (略) 现有矿山生活办公区的旱厕及设施。混凝土养护、施工区冲洗废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得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气。施工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m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对开挖、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施工期间应控制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选择不穿越城区的道路进行运输。对粉性材料(如水泥等)的运输要切实采取包封措施,杜绝或是最大程度的减少撒落现象。3.声环境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对高噪声的设备要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在结构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电锯、电刨等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在午休时间也不允许高噪声作业。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施工场界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施工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废机油和废油漆桶等。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的堆放,运往政府指定的合法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根据《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对各类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建筑施工机械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在装修阶段会产生一定的废油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需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二)营运期1.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区地坪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区地坪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各产污区域设置截排水沟或污水管网引至1座1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单独设置生活办公区,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 (略) 矿山生活办公区的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经过1座1m3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沟,在场地最低点设置1座容积为4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后期雨水溢流排入周边沟渠中。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沥青生产线骨料投料、干燥、筛分废气,干燥滚筒加热燃油烟气,沥青烟气及恶臭,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水泥仓和矿粉仓粉尘。项目沥青搅拌站为成套设备,该套设备设有较完备的粉尘收集系统,对干燥滚筒粉尘、分级振动筛粉尘、热料仓级配系统粉尘、搅拌缸粉尘均设有集气管道,以上含尘废气全部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采用以重油为燃料的燃烧器加热干燥滚筒,然后干燥滚筒对骨料进行加热,干燥筒燃烧器燃烧废气与干燥筒内产生的含尘废气一起进入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及二氧化硫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沥青加热、搅拌缸搅拌、开仓卸料过程中会产生沥青烟气。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合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因此,本项目主要是在成品出料口处才会散发出。出料口产生的苯并[a]芘气体、沥青烟经负压抽风由集气管道引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烟和苯并[a]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项目采用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的导热炉为沥青保温提供热源,轻质柴油燃烧会产生燃油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油锅炉标准限值标准要求。项目设置2个水泥筒仓,水泥筒仓顶排气口处均配套设置一套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各筒仓顶部的排放口(DA004、DA005)有组织排放(离地面15m高),污染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项目设置有1个矿粉筒仓,筒仓设置有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筒仓顶部的排放口(DA006)有组织排放(离地面15m高),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营运期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无组织源转化为有组织源,场地硬化处理,汽车在厂区要文明、慢速行使,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项目厂界无组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根据《大气专项》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要求,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声环境营运期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等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在设备底部设置吸声材料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在场地内种植吸尘降噪较好的树木,并多种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林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淀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略) 生活办公区现有垃圾箱,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筒仓、搅拌站主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采用袋装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5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危废管理、处置、运输,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储罐,所有物料均储存于地面,一旦发生泄露可及时发现。将危废暂存间、沥青罐、柴油罐及重油罐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底部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略) 普田乡大水塘,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04度45分29.511秒,25度23分36.146秒,占地面积为3650m2。本项目设置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1条水稳料生产线,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6万吨水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为:通过外购沥青、矿粉等原料,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开采砂石,其中石油沥青先采用导热油加热,碎石先经热处理并经振动筛分成合产品要求的骨料,几种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搅拌混合后形成沥青混凝土,主要用于道路路面的铺设。水稳料生产工艺为在石料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本项目为临时工程,服务期约为5年,服务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8年10月。本项目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矿山开采区范围闲置空地,紧邻公司石灰石矿工业场地布设,因此不再单独设置砂石堆场和生活办公用房, (略) 现有砂石堆场和生活办公用房。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9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审批意见(盘州环表审〔2018〕157号),同时于2020年9月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为沥青及水稳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在沥青加热、搅拌过程中会大气污染物苯并[a]芘,属于有毒有害气体,且项目500m范围内有相关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故本项目设置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3.75%。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05月1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8日-2023年05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景 (略)
项目名称: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日期:2023-05-18
项目名称: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普田兴达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基本为附近村民,项目内不设集中施工营地, (略) 现有矿山生活办公区的旱厕及设施。混凝土养护、施工区冲洗废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得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气。施工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m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对开挖、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施工期间应控制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选择不穿越城区的道路进行运输。对粉性材料(如水泥等)的运输要切实采取包封措施,杜绝或是最大程度的减少撒落现象。3.声环境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对高噪声的设备要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在结构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电锯、电刨等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在午休时间也不允许高噪声作业。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施工场界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施工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废机油和废油漆桶等。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的堆放,运往政府指定的合法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根据《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对各类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建筑施工机械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在装修阶段会产生一定的废油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需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二)营运期1.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区地坪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区地坪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各产污区域设置截排水沟或污水管网引至1座1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单独设置生活办公区,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 (略) 矿山生活办公区的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经过1座1m3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沟,在场地最低点设置1座容积为4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后期雨水溢流排入周边沟渠中。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沥青生产线骨料投料、干燥、筛分废气,干燥滚筒加热燃油烟气,沥青烟气及恶臭,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水泥仓和矿粉仓粉尘。项目沥青搅拌站为成套设备,该套设备设有较完备的粉尘收集系统,对干燥滚筒粉尘、分级振动筛粉尘、热料仓级配系统粉尘、搅拌缸粉尘均设有集气管道,以上含尘废气全部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采用以重油为燃料的燃烧器加热干燥滚筒,然后干燥滚筒对骨料进行加热,干燥筒燃烧器燃烧废气与干燥筒内产生的含尘废气一起进入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及二氧化硫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沥青加热、搅拌缸搅拌、开仓卸料过程中会产生沥青烟气。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合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因此,本项目主要是在成品出料口处才会散发出。出料口产生的苯并[a]芘气体、沥青烟经负压抽风由集气管道引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烟和苯并[a]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项目采用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的导热炉为沥青保温提供热源,轻质柴油燃烧会产生燃油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油锅炉标准限值标准要求。项目设置2个水泥筒仓,水泥筒仓顶排气口处均配套设置一套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各筒仓顶部的排放口(DA004、DA005)有组织排放(离地面15m高),污染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项目设置有1个矿粉筒仓,筒仓设置有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筒仓顶部的排放口(DA006)有组织排放(离地面15m高),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营运期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无组织源转化为有组织源,场地硬化处理,汽车在厂区要文明、慢速行使,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项目厂界无组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根据《大气专项》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要求,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声环境营运期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等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在设备底部设置吸声材料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在场地内种植吸尘降噪较好的树木,并多种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林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淀物、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略) 生活办公区现有垃圾箱,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筒仓、搅拌站主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采用袋装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5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危废管理、处置、运输,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储罐,所有物料均储存于地面,一旦发生泄露可及时发现。将危废暂存间、沥青罐、柴油罐及重油罐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底部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略) 普田乡大水塘,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04度45分29.511秒,25度23分36.146秒,占地面积为3650m2。本项目设置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1条水稳料生产线,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6万吨水稳料。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为:通过外购沥青、矿粉等原料,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开采砂石,其中石油沥青先采用导热油加热,碎石先经热处理并经振动筛分成合产品要求的骨料,几种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搅拌混合后形成沥青混凝土,主要用于道路路面的铺设。水稳料生产工艺为在石料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本项目为临时工程,服务期约为5年,服务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8年10月。本项目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矿山开采区范围闲置空地,紧邻公司石灰石矿工业场地布设,因此不再单独设置砂石堆场和生活办公用房, (略) 现有砂石堆场和生活办公用房。 (略) 普田兴达 (略) 石灰石矿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9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审批意见(盘州环表审〔2018〕157号),同时于2020年9月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为沥青及水稳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在沥青加热、搅拌过程中会大气污染物苯并[a]芘,属于有毒有害气体,且项目500m范围内有相关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故本项目设置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3.75%。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05月1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8日-2023年05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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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景 (略)
项目名称: (略) 普田兴达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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