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2023年3月26日,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组织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次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联系人:龚羿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87号
附件:1.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版)
2.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版)
3.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2023年3月26日,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组织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次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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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87号
附件:1.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版)
2.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版)
3. (略)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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