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久橡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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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久橡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德久橡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德久 (略) 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临溪路与文正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德久 (略)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广德 (略) 已建厂房。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临溪路与文正路交叉口西北侧,于2022年02月23日取得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备案号为2302-*-04-05-*。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橡胶板、管、带制造,建设规模及内容: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200m2,共1层。车间内购置复胶机2台、平板硫化机6台,项目以成品混炼胶为原料,对其进行压合成型、硫化后即为成品,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万平方米输送带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硫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发生器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硫化工段废气经集气罩(三面密闭+进出两侧设软帘)收集,通过1套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需配套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及表6中的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中的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排放的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3)噪声

新增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资源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安徽德久橡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德久 (略) 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橡胶输送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临溪路与文正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德久 (略)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广德 (略) 已建厂房。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临溪路与文正路交叉口西北侧,于2022年02月23日取得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备案号为2302-*-04-05-*。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橡胶板、管、带制造,建设规模及内容: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200m2,共1层。车间内购置复胶机2台、平板硫化机6台,项目以成品混炼胶为原料,对其进行压合成型、硫化后即为成品,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万平方米输送带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硫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发生器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硫化工段废气经集气罩(三面密闭+进出两侧设软帘)收集,通过1套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需配套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及表6中的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中的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排放的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3)噪声

新增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资源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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