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拦隆口、海子沟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加牙村(河湟文化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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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拦隆口、海子沟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加牙村(河湟文化产业园内)

备案系统登记表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2-15

湟中区拦隆口、海子沟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略) (略) 湟中区上新庄镇加牙村(河湟文化产业园内) 29824.28
湟中福 (略) 张寿
18000 715
2023-12-31
新建
本项目为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本项目设计年加工马铃薯10.5万吨,年生产马铃薯淀粉15000吨,其中:外售9000吨,剩余6000吨以淀粉为原料进行马铃薯粉条生产,年产湿粉条5000吨,干粉条3000吨,附属产品包含饲料级蛋白750吨,薯渣32124.084吨。马铃薯加工生产淀粉生产周期100天,粉条加工成产周期200天,马铃薯淀粉加工与马铃薯粉条加工不同时生产。建设淀粉生产线一条、粉条加工生产线一条、蛋白提取设备一套、净水车间一座,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有环保措施:
锅炉废气采取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措施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项目淀粉车间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蛋白车间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业-淀粉工业》(HJ 860.2-2018)中表8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颗粒物处理方式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本项目3台燃气锅炉,炉型为室燃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 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烟气污染防治技术为可行性技术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项目区建设的污水处理站排放至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取项目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薯渣、清洗泥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旋风除尘粉尘、沉淀池底泥及设备检修废机油等。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过程需投加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t/a(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7)废机油预计每个生产周期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900-217-08)量约 0.10t,产生的废机油采用桶装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配电室、锉磨机、生产车间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为使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项目水泵房、配电室设备均设于室内,做全封闭隔声,同时进行减振处理,并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降噪值可达20dB(A)以上。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本项目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为22.1~41.1dB(A),叠加背景值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48.5~53.3dB (A)之间,夜间在44.9~49.2dB (A)之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青海, (略) ,湟中区,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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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02-15

湟中区拦隆口、海子沟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略) (略) 湟中区上新庄镇加牙村(河湟文化产业园内) 29824.28
湟中福 (略) 张寿
18000 715
2023-12-31
新建
本项目为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本项目设计年加工马铃薯10.5万吨,年生产马铃薯淀粉15000吨,其中:外售9000吨,剩余6000吨以淀粉为原料进行马铃薯粉条生产,年产湿粉条5000吨,干粉条3000吨,附属产品包含饲料级蛋白750吨,薯渣32124.084吨。马铃薯加工生产淀粉生产周期100天,粉条加工成产周期200天,马铃薯淀粉加工与马铃薯粉条加工不同时生产。建设淀粉生产线一条、粉条加工生产线一条、蛋白提取设备一套、净水车间一座,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有环保措施:
锅炉废气采取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措施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项目淀粉车间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蛋白车间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业-淀粉工业》(HJ 860.2-2018)中表8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颗粒物处理方式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本项目3台燃气锅炉,炉型为室燃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 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烟气污染防治技术为可行性技术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项目区建设的污水处理站排放至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取项目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薯渣、清洗泥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旋风除尘粉尘、沉淀池底泥及设备检修废机油等。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过程需投加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t/a(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7)废机油预计每个生产周期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900-217-08)量约 0.10t,产生的废机油采用桶装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配电室、锉磨机、生产车间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为使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项目水泵房、配电室设备均设于室内,做全封闭隔声,同时进行减振处理,并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降噪值可达20dB(A)以上。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本项目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为22.1~41.1dB(A),叠加背景值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48.5~53.3dB (A)之间,夜间在44.9~49.2dB (A)之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青海, (略) ,湟中区,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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