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上饶市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略) 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上饶高铁经济实验区灵溪镇 |
建设单位 | 上饶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上饶高铁经济实验区灵溪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灵溪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引道改建工程、接线改路工程等,项目起点位于饶北河西侧,顺接五三东大道;终点位于饶北河东侧,顺接老 G320 国道,主线道路总长为545m,改路长255m。重建灵溪大桥道路红线宽度35m,横断面布置型式为:3.0m 人行道+3.5m 非机动车道+22m 机动车道+3.5m 非机动车道+3.0m 人行道。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用地36.9555亩,总投资1151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气防治,采取道路硬化、边界围挡、运输车冲洗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加强施工噪声防治,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设置移动声屏障;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土方及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送指定弃渣场处理。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中一级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项目废气的产生。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对项目产生的废水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主要成分为少量 COD、石油类、SS 等污染物。通过压实道路地基、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定时清洁路面卫生,加强运行交通管理,控制车速,设置限速、禁止超车警示标志等措施,保证雨水收集经道路两侧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信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产生来源主要有轮胎与地面之间的摩擦碰撞、汽车自身零部件的运转(如发动机、排气管等),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设置声屏障等防治措施,采用“高大乔木-人行道-灌木-车行道-灌木-人行道-高大乔木”的组合方式进行声屏障隔音以减少声环境污染。道路两侧35m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汽车轮胎挟带的泥沙、过往车辆丢弃的饮料瓶、废纸盒及沿线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一般固废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注意保护好植被和景观资源,严禁随意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对于可能受施工环境影响的物种要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保护;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7、建立健全环境管理。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略) 灵溪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上饶高铁经济实验区灵溪镇 |
建设单位 | 上饶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上饶高铁经济实验区灵溪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灵溪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引道改建工程、接线改路工程等,项目起点位于饶北河西侧,顺接五三东大道;终点位于饶北河东侧,顺接老 G320 国道,主线道路总长为545m,改路长255m。重建灵溪大桥道路红线宽度35m,横断面布置型式为:3.0m 人行道+3.5m 非机动车道+22m 机动车道+3.5m 非机动车道+3.0m 人行道。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用地36.9555亩,总投资1151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气防治,采取道路硬化、边界围挡、运输车冲洗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加强施工噪声防治,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设置移动声屏障;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土方及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送指定弃渣场处理。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中一级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项目废气的产生。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对项目产生的废水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主要成分为少量 COD、石油类、SS 等污染物。通过压实道路地基、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定时清洁路面卫生,加强运行交通管理,控制车速,设置限速、禁止超车警示标志等措施,保证雨水收集经道路两侧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信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产生来源主要有轮胎与地面之间的摩擦碰撞、汽车自身零部件的运转(如发动机、排气管等),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设置声屏障等防治措施,采用“高大乔木-人行道-灌木-车行道-灌木-人行道-高大乔木”的组合方式进行声屏障隔音以减少声环境污染。道路两侧35m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汽车轮胎挟带的泥沙、过往车辆丢弃的饮料瓶、废纸盒及沿线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一般固废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注意保护好植被和景观资源,严禁随意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对于可能受施工环境影响的物种要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保护;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尽量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7、建立健全环境管理。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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