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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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5-18

项目名称: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

建设单位: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06年建成投产,本环评属于滞后环评。项目占地面积为 54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罐区、充气站、仓库、办公楼等设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采用环保材料,运输及动力设备不使用劣质燃料,废气产生量不大,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甚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相应的缓减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土石方基本达到平衡,无外运弃土石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经消失。二、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卸气、灌装、储罐、钢瓶检修过程中挥发的非*烷总烃、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1)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项目建设5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总容积为100m3;项目年充装液化石油气1000t,液化石油气的密度约为2.35kg/m3(气态密度),则液化石油气工作损失总排放量约为 39.72kg/a(0.0165kg/h)。本项目充装站罐车卸车、充装过程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食堂油烟废气该项目设有1个食堂,设有灶头1个,属小型规模。灶台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厨房主要污染因子是油烟废气。项目食堂加装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采用高于综合办公楼的排烟筒排放。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最高浓度 2.0mg/m3 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柴油发电机尾气项目配置有一台 30kW 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情况下使用,使用频率5~13次/年,每次不超过2小时,开启时有燃油废气产生。废气由专用排烟道引至站房所在楼顶处排放。因此,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大气迅速扩散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4)汽车尾气日常营运期,汽车进出站内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本项目进出站内的汽车流量和汽车的速度远小于公路上的车流通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边的影响不大。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清洗废水、餐饮废水、喷淋废水等。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罐车在进出充装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汽车在充装站内发动机处于关闭状态,所以噪声不大,主要是噪声源是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等。项目噪声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设备减振、距离的衰减后,项目营运过程中在厂界 1m 处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机油)。项目每年产生的报废钢瓶约200个,收集后由商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单独用密封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收集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XMGK":"项目占地面积5452m2 ,建设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座,年罐装液化石油气1000t,规格为30kg/罐,即灌装液化石油气33333罐。主要建设内容有 2 座仓库(存放空瓶储罐)、1个充气站、1栋生活办公楼等。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9日-2023年05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名称: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

日期:2023-05-18

项目名称: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

建设单位: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06年建成投产,本环评属于滞后环评。项目占地面积为 54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罐区、充气站、仓库、办公楼等设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采用环保材料,运输及动力设备不使用劣质燃料,废气产生量不大,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甚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相应的缓减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土石方基本达到平衡,无外运弃土石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经消失。二、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卸气、灌装、储罐、钢瓶检修过程中挥发的非*烷总烃、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1)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项目建设5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总容积为100m3;项目年充装液化石油气1000t,液化石油气的密度约为2.35kg/m3(气态密度),则液化石油气工作损失总排放量约为 39.72kg/a(0.0165kg/h)。本项目充装站罐车卸车、充装过程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食堂油烟废气该项目设有1个食堂,设有灶头1个,属小型规模。灶台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厨房主要污染因子是油烟废气。项目食堂加装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采用高于综合办公楼的排烟筒排放。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最高浓度 2.0mg/m3 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柴油发电机尾气项目配置有一台 30kW 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情况下使用,使用频率5~13次/年,每次不超过2小时,开启时有燃油废气产生。废气由专用排烟道引至站房所在楼顶处排放。因此,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大气迅速扩散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4)汽车尾气日常营运期,汽车进出站内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本项目进出站内的汽车流量和汽车的速度远小于公路上的车流通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边的影响不大。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清洗废水、餐饮废水、喷淋废水等。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罐车在进出充装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汽车在充装站内发动机处于关闭状态,所以噪声不大,主要是噪声源是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等。项目噪声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设备减振、距离的衰减后,项目营运过程中在厂界 1m 处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机油)。项目每年产生的报废钢瓶约200个,收集后由商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单独用密封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收集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XMGK":"项目占地面积5452m2 ,建设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座,年罐装液化石油气1000t,规格为30kg/罐,即灌装液化石油气33333罐。主要建设内容有 2 座仓库(存放空瓶储罐)、1个充气站、1栋生活办公楼等。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福隆液化气燃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9日-2023年05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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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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