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000t/a乙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乙烯单》
关于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000t/a乙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乙烯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批 文 号:池环函〔2023〕87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66-*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5000t/a*二醇苯醚、8000t/a脂肪醇聚醚、8000t/a壬基酚聚氧*烯单氧*烯醚、5000t/a苯*烯基苯酚聚氧*烯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批 文 号:池环函〔2023〕87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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