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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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振伟路14号
建设单位 (略) 浦级卡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浦级卡 (略) 原厂 (略) 长安镇厦岗社区复兴路17号二楼201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UHKAY00。现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将厂址由“ (略) 长安镇厦岗社区复兴路17号二楼201号”搬迁至“ (略) 长安镇振伟路14号”(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7"56.111",东经113°47"6.864"),并进行改扩建。本次迁改扩建内容大致如下:1、增加100万元投资额;2、对现有生产规模进行调整,产品由“塑胶产品”调整为“接线端子”。3、对现有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进行升级改造,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2100m2;项目主要从事接线端子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接线端子48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口处设置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包装材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废火花油、火花油桶、沾附火花油的金属碎屑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项目基本情况不完善;二、工程分析不全;三、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不完善;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振伟路14号
建设单位 (略) 浦级卡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浦级卡 (略) 原厂 (略) 长安镇厦岗社区复兴路17号二楼201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UHKAY00。现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将厂址由“ (略) 长安镇厦岗社区复兴路17号二楼201号”搬迁至“ (略) 长安镇振伟路14号”(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7"56.111",东经113°47"6.864"),并进行改扩建。本次迁改扩建内容大致如下:1、增加100万元投资额;2、对现有生产规模进行调整,产品由“塑胶产品”调整为“接线端子”。3、对现有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进行升级改造,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口处设置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2100m2;项目主要从事接线端子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接线端子48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口处设置顶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包装材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废火花油、火花油桶、沾附火花油的金属碎屑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浦级卡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项目基本情况不完善;二、工程分析不全;三、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不完善;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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