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3年5月1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宾川县惠侨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社区八组
建设单位:宾川惠侨农业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社区八组。项目总占地面积4516m2。项目现状建筑面积为3600m2。本项目沿用原有厂房及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钢结构生产厂房3000m2(包括烘房式烘干区、箱式烘干区、玉米脱粒区以及车间通道),改建3台生物质热风炉及2套除尘装置,沿用砖混结构生活用房及食堂600m2、化粪池、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项目新建仓库面积为500m2及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建设日烘干20吨玉米生产线一条,年烘干新鲜玉米1200吨。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19%。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仅为地面清洗废水。经地面吸收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及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自家果园施肥。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场地清理时放慢清理速度,洒水降尘;砂石料运输车辆合理装载,覆盖篷布、慢行,放慢装卸速度,进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砂石料集中堆放,覆盖遮挡。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产噪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施工机械尽量与厂界保持距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施工车辆出入点应该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建材及废包装材料。废彩钢瓦废钢材进行收集,对能回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除尘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化粪池上层清液经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自家果园施肥,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烘房式烘干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该烘干区配套设置生物质热风炉两台,两台烘干炉共用一套除尘装置(重力沉降+喷淋+水浴),废气经同一排放口DA001排放。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之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该除尘装置采用“重力沉降+喷淋+水浴”除尘工艺。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排放。
②对位于项目南侧的箱式烘干区配套设置生物质热风炉1台,并设置除尘装置(重力沉降+喷淋+水浴),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排放。
③将脱粒机安装在半封闭生产车间内,同时在脱粒机料口安装袋式除尘设施一套收集粉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5%。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使之减少噪声排放。
②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安装基座减震装置。
③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进行脱粒加工生产,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应使用封闭垃圾桶规范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避免引起蚊蝇孳生、恶臭等二次污染。
②脱粒过程产生的玉米棒芯直接拉运至饲料厂外售,不在厂区内储存。
③热风干燥炉产生的炉渣经袋装收集后清运至自家果园用作农肥。
④除尘装置沉淀池定期进行清渣,沉淀池灰渣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⑤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附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略) 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5月16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3年5月1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宾川县惠侨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社区八组
建设单位:宾川惠侨农业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社区八组。项目总占地面积4516m2。项目现状建筑面积为3600m2。本项目沿用原有厂房及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钢结构生产厂房3000m2(包括烘房式烘干区、箱式烘干区、玉米脱粒区以及车间通道),改建3台生物质热风炉及2套除尘装置,沿用砖混结构生活用房及食堂600m2、化粪池、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项目新建仓库面积为500m2及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建设日烘干20吨玉米生产线一条,年烘干新鲜玉米1200吨。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19%。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仅为地面清洗废水。经地面吸收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及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自家果园施肥。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场地清理时放慢清理速度,洒水降尘;砂石料运输车辆合理装载,覆盖篷布、慢行,放慢装卸速度,进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砂石料集中堆放,覆盖遮挡。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产噪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施工机械尽量与厂界保持距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施工车辆出入点应该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建材及废包装材料。废彩钢瓦废钢材进行收集,对能回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除尘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化粪池上层清液经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自家果园施肥,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烘房式烘干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该烘干区配套设置生物质热风炉两台,两台烘干炉共用一套除尘装置(重力沉降+喷淋+水浴),废气经同一排放口DA001排放。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之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该除尘装置采用“重力沉降+喷淋+水浴”除尘工艺。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排放。
②对位于项目南侧的箱式烘干区配套设置生物质热风炉1台,并设置除尘装置(重力沉降+喷淋+水浴),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排放。
③将脱粒机安装在半封闭生产车间内,同时在脱粒机料口安装袋式除尘设施一套收集粉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5%。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使之减少噪声排放。
②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安装基座减震装置。
③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进行脱粒加工生产,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应使用封闭垃圾桶规范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避免引起蚊蝇孳生、恶臭等二次污染。
②脱粒过程产生的玉米棒芯直接拉运至饲料厂外售,不在厂区内储存。
③热风干燥炉产生的炉渣经袋装收集后清运至自家果园用作农肥。
④除尘装置沉淀池定期进行清渣,沉淀池灰渣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⑤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附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略) 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5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