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
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 (略) 编制的《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 (略) 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街,拟建一条年产950t型煤生产线,新建1处彩钢棚、2处塑料棚。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总建筑面积约106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的1座有效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设备清洗和厂区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理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路面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原材料运输、产品运输车辆上部采用苫布进行覆盖,严禁超速、超载运行,降低汽车动力扬尘。卸料堆存粉尘、下料粉尘及辊选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及苫布遮盖等方式,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沉渣由人工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辊选出的石子收集后统一外卖。不合格品回到原料堆浸湿后重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9日
关于《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
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 (略) 编制的《汪清县盛旺生态环保制煤厂型煤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 (略) 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西山街,拟建一条年产950t型煤生产线,新建1处彩钢棚、2处塑料棚。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总建筑面积约106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的1座有效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设备清洗和厂区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理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路面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原材料运输、产品运输车辆上部采用苫布进行覆盖,严禁超速、超载运行,降低汽车动力扬尘。卸料堆存粉尘、下料粉尘及辊选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及苫布遮盖等方式,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沉渣由人工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辊选出的石子收集后统一外卖。不合格品回到原料堆浸湿后重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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