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山西长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牛莎莎
联系电话:0351-*
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 (略) 浑源县永安东街北侧,占地面积25712.5m2(约38.57亩)。地块北邻村庄住宅及空地,南邻永安东街,西邻村庄住宅,东邻规划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东经113.*°。
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和荒地。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作为农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居住用地等。地块周边不存在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危险废物存储、利用、处置活动的建设用地。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历史上及现状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土壤无异常颜色或气味,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判断该地块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山西长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牛莎莎
联系电话:0351-*
永安东街北侧自来水厂周边改造地块(恒源逸景小区二期工程), (略) 浑源县永安东街北侧,占地面积25712.5m2(约38.57亩)。地块北邻村庄住宅及空地,南邻永安东街,西邻村庄住宅,东邻规划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东经113.*°。
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和荒地。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作为农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居住用地等。地块周边不存在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危险废物存储、利用、处置活动的建设用地。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历史上及现状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土壤无异常颜色或气味,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判断该地块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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