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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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竣工后,环保验收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但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是企业。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检查、监控、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也应如实记录,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是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建设单位负责牵头)。

第三,施工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只有通过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的验收,其主要项目才能投入生产或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如需调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除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件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实施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拔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相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建设单位竣工后,环保验收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但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是企业。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检查、监控、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也应如实记录,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是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建设单位负责牵头)。

第三,施工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只有通过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的验收,其主要项目才能投入生产或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如需调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除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件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实施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拔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相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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