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废旧锂电池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天柱县废旧锂电池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862.25m2(16.29亩)。总建筑面积为7560.64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096.32m2,办公楼建筑面积366.64m2,公厕面积97.68m2。主要建设内容有1栋标准厂房、1栋综合管理用房、1栋公厕及内部道路、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标准厂房内部设置3个车间3条生产线,分别为梯次及PACK车间、电池拆解破碎车间、精细加工处理车间,另外配套原料仓库、产品堆放区等。项目厂区不设置职工宿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颗粒物)、放电废气(氯气)、撕碎废气(颗粒物、VOCs、氟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烘干废气(VOCs、氟化物)、其他拆解工序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酸浸硫酸雾、萃取工序有机废气、反萃取硫酸雾、反铁工序氯化氢,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食堂油烟;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有食堂废水和职工生活办公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萃余液废水、反萃取废水、反铁废水、地面清洁用水、精细加工处理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电池箱、铜制导线、螺丝、拆解薄膜、拆解金属铁粒、铝粒、铜粒、酸浸废渣、海绵铜、铁铝渣、蒸发残渣(硫酸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及碱液洗涤塔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通过对进出车辆增湿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控制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尽量移挖作填,多余部分应集中收集,并及时运送至合法堆场堆存。
2、营运期:
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统一收集进入1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氯气、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排水方案为:1.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建好之前,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由吸粪车定期清掏,运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 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建好之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化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再进入化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处理方案:萃余液废水、反萃取废水、反铁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为:隔油+碱法除重+钙法除氯+MVR三效蒸发)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固废: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外单位进行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厂区周围种植树木、花草,以降低噪声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隆 (略)
联系地址:天柱县邦洞街道高野村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
贵州隆 (略)
2023年5月19日
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隆实锂电新能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862.25m2(16.29亩)。总建筑面积为7560.64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096.32m2,办公楼建筑面积366.64m2,公厕面积97.68m2。主要建设内容有1栋标准厂房、1栋综合管理用房、1栋公厕及内部道路、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标准厂房内部设置3个车间3条生产线,分别为梯次及PACK车间、电池拆解破碎车间、精细加工处理车间,另外配套原料仓库、产品堆放区等。项目厂区不设置职工宿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颗粒物)、放电废气(氯气)、撕碎废气(颗粒物、VOCs、氟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烘干废气(VOCs、氟化物)、其他拆解工序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酸浸硫酸雾、萃取工序有机废气、反萃取硫酸雾、反铁工序氯化氢,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食堂油烟;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有食堂废水和职工生活办公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萃余液废水、反萃取废水、反铁废水、地面清洁用水、精细加工处理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电池箱、铜制导线、螺丝、拆解薄膜、拆解金属铁粒、铝粒、铜粒、酸浸废渣、海绵铜、铁铝渣、蒸发残渣(硫酸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及碱液洗涤塔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通过对进出车辆增湿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控制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尽量移挖作填,多余部分应集中收集,并及时运送至合法堆场堆存。
2、营运期:
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统一收集进入1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氯气、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排水方案为:1.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建好之前,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由吸粪车定期清掏,运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 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建好之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化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再进入化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处理方案:萃余液废水、反萃取废水、反铁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为:隔油+碱法除重+钙法除氯+MVR三效蒸发)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固废: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外单位进行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厂区周围种植树木、花草,以降低噪声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隆 (略)
联系地址:天柱县邦洞街道高野村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
贵州隆 (略)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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