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受理及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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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受理及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2023年5月18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的通知》(广市环发〔2022〕31号)等要求,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受理情况和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环评文件类型

受理日期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万只PET塑料瓶吹塑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四川科 (略)

(略) 工 (略)

公示本

报告表

2023年5月18日

项目租赁四川 (略) 已建的2#悬浮剂车间4F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年产PET塑料瓶3000万只。项目目新建年产600万只/年的*mL塑料瓶生产线2条(设吹塑机2台),年产600万只/年的300-1000L塑料瓶生产线3条(设吹塑机3台),并配套2台瓶盖注塑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主体工程建设,无施工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后,排入渠江。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物改造及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为厂房适应性改造工程、设备安装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通过采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尘土等措施来减小扬尘产生。室内装修时因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防止区域废气过度集装,采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胶黏剂及装饰材料,减少废气释放,保证是室内环境安全。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实施扬尘污染控制。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物改造、设备安装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电锯、冲击钻、运输车辆,噪声强度在60~100dB(A)。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强度,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休息时间进行高强度高噪声施工。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在2#悬浮剂车间内实施,且项目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施工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场界噪声是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物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堆场处置。②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及 (略) 处理。③施工期会产生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企业现有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已建的2#悬浮剂车间内,主要为设备安装和少量基础施工,不直接构成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目前,厂房周边空地已进行了地面硬化和绿化,厂区占地范围内无裸露表土,不会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所以项目建设前后,区域生态变化不大,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不会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有机废气(加热、吹塑、注塑工段)在各吹塑机、注塑机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2#悬浮剂车间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现有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粉碎粉尘经粉碎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依托厂内现有一般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防扬尘等要求。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资源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粑料经粉碎后返回生产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厨余垃圾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危废暂存间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放扬散、防渗”措施。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协议。

(五)地下水。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为防渗地面,且液体存放容器底部设置托盘或其他泄露收集装置,当事故发生时,可将泄漏液体截留在泄露收集装置内,不会排入厂区雨水系统,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也不会泄漏至土壤和地下水中。企业已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六)环境风险。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布置总图,配套消防水管网和室外消防栓,按规范配置各型灭火器等,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安评要求进行。②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③雨水管道设置截止阀,在事故状态下,关闭截止阀并采用消防沙袋将消防废水截留在厂区内,防止废水外排。依托厂内现有应急事故池(2250m3)对消防废水收集。④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⑤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29号)。

解读

2023年5月18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的通知》(广市环发〔2022〕31号)等要求,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受理情况和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环评文件类型

受理日期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万只PET塑料瓶吹塑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四川科 (略)

(略) 工 (略)

公示本

报告表

2023年5月18日

项目租赁四川 (略) 已建的2#悬浮剂车间4F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年产PET塑料瓶3000万只。项目目新建年产600万只/年的*mL塑料瓶生产线2条(设吹塑机2台),年产600万只/年的300-1000L塑料瓶生产线3条(设吹塑机3台),并配套2台瓶盖注塑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主体工程建设,无施工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后,排入渠江。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物改造及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为厂房适应性改造工程、设备安装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通过采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尘土等措施来减小扬尘产生。室内装修时因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防止区域废气过度集装,采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胶黏剂及装饰材料,减少废气释放,保证是室内环境安全。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实施扬尘污染控制。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物改造、设备安装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电锯、冲击钻、运输车辆,噪声强度在60~100dB(A)。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强度,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休息时间进行高强度高噪声施工。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在2#悬浮剂车间内实施,且项目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施工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场界噪声是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物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堆场处置。②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及 (略) 处理。③施工期会产生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企业现有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已建的2#悬浮剂车间内,主要为设备安装和少量基础施工,不直接构成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目前,厂房周边空地已进行了地面硬化和绿化,厂区占地范围内无裸露表土,不会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所以项目建设前后,区域生态变化不大,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不会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有机废气(加热、吹塑、注塑工段)在各吹塑机、注塑机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2#悬浮剂车间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现有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粉碎粉尘经粉碎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依托厂内现有一般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防扬尘等要求。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资源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粑料经粉碎后返回生产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厨余垃圾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危废暂存间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放扬散、防渗”措施。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协议。

(五)地下水。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为防渗地面,且液体存放容器底部设置托盘或其他泄露收集装置,当事故发生时,可将泄漏液体截留在泄露收集装置内,不会排入厂区雨水系统,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也不会泄漏至土壤和地下水中。企业已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六)环境风险。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布置总图,配套消防水管网和室外消防栓,按规范配置各型灭火器等,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安评要求进行。②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③雨水管道设置截止阀,在事故状态下,关闭截止阀并采用消防沙袋将消防废水截留在厂区内,防止废水外排。依托厂内现有应急事故池(2250m3)对消防废水收集。④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⑤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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