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山县锦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玉山县锦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玉山县 (略) 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玉山县 (略) 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 |
建设地点 | 玉山县岩瑞镇外路村至山垄村一带 |
建设单位 | 玉山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玉山县锦宏新型建材有 (略) 位于玉山县岩瑞镇外路村至山垄村一带,地理坐标:东经118°17′30″~118°18′00″,北纬28°44′ 39″~28°45′24″。根据资源储量报告,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4169km2,可采资源储量923.47万吨,开采深度+204.2m至+130m,设计回采率90%,开采规模5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6.62年。 矿山采用台阶式露天采矿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项目主要工序包括:剥离覆土-湿式凿岩-装运等。项目共设横塘和新康两个矿区,本次仅对横塘矿区进行评价,该矿原隶属玉山 (略) ,现变更为玉山县 (略) 。项目属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露天采矿粉尘、铲装粉尘、排土场扬尘、汽车运输扬尘。项目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点及物料进行喷雾洒水,减少粉尘的排放量,从源头上控制粉尘的产生量;铲装粉尘时定期洒水降尘;排土场定时喷水,洒水抑尘,加强周边植被绿化;对矿山公路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应限速限载,表面应加盖苫布,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拋洒,出矿前应冲洗车轮。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露天采场雨季淋溶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水泵送高位水池,部分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矿区绿化。雨季淋溶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是采矿过程中的采剥、铲装、运输等设备运转。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在机组和基座间安装隔振器或隔振垫,加强厂区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暂存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废润滑油、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项目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矿区开采边界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玉山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玉山县 (略) 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玉山县 (略) 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 |
建设地点 | 玉山县岩瑞镇外路村至山垄村一带 |
建设单位 | 玉山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玉山县锦宏新型建材有 (略) 位于玉山县岩瑞镇外路村至山垄村一带,地理坐标:东经118°17′30″~118°18′00″,北纬28°44′ 39″~28°45′24″。根据资源储量报告,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4169km2,可采资源储量923.47万吨,开采深度+204.2m至+130m,设计回采率90%,开采规模5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6.62年。 矿山采用台阶式露天采矿方法,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项目主要工序包括:剥离覆土-湿式凿岩-装运等。项目共设横塘和新康两个矿区,本次仅对横塘矿区进行评价,该矿原隶属玉山 (略) ,现变更为玉山县 (略) 。项目属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露天采矿粉尘、铲装粉尘、排土场扬尘、汽车运输扬尘。项目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点及物料进行喷雾洒水,减少粉尘的排放量,从源头上控制粉尘的产生量;铲装粉尘时定期洒水降尘;排土场定时喷水,洒水抑尘,加强周边植被绿化;对矿山公路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应限速限载,表面应加盖苫布,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拋洒,出矿前应冲洗车轮。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露天采场雨季淋溶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水泵送高位水池,部分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矿区绿化。雨季淋溶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是采矿过程中的采剥、铲装、运输等设备运转。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在机组和基座间安装隔振器或隔振垫,加强厂区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暂存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废润滑油、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项目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矿区开采边界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玉山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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