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现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涉及我区的1个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沃尔玛(贵州) (略) 经销的红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沃尔玛(贵州) (略) 经销的红薯淀粉(规格型号:350g/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12日),经抽样检验,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情况
因该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红薯淀粉”63 袋。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经处罚〔2023〕300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本批次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合格的原因,系为该公司进货查验过程中疏忽造成,对不合格商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现已进行全面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5月1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现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涉及我区的1个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沃尔玛(贵州) (略) 经销的红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沃尔玛(贵州) (略) 经销的红薯淀粉(规格型号:350g/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12日),经抽样检验,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情况
因该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红薯淀粉”63 袋。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经处罚〔2023〕300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本批次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合格的原因,系为该公司进货查验过程中疏忽造成,对不合格商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现已进行全面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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