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同義中药饮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同義中药饮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同義 (略) 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 | (略) 同義中药 (略) | (略) 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13号 | 中环众拓(天津) (略) | (略) 同義中药 (略) (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 (略) (略)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的D17整栋厂房( (略) ),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生产。公司目前履行了“ (略) 同義中药 (略) 年产1200吨中药饮片项目”,年产1200吨中药饮片。 (略) 场需要,需扩大生产规模,利用现有厂房,投资210万元,购置浓缩机组、液体灌装机、制丸机等设备, (略) 同義 (略) 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部装修及新增设备安装调试,主要污染为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装修材料等。 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在建筑内进行,噪声影响相对较小,同时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结束噪声影响消失。 为减轻和降低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排放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不得在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审批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显著负面影响。 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弃装修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交物资部门回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可接受。 运营期 大气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测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排放源治理措施可行,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细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区污水总排口处排放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单位产品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本项目噪声对各厂界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对各厂界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3年05月19日—2023年05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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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同義 (略) 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 | (略) 同義中药 (略) | (略) 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13号 | 中环众拓(天津) (略) | (略) 同義中药 (略) (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 (略) (略)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的D17整栋厂房( (略) ),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生产。公司目前履行了“ (略) 同義中药 (略) 年产1200吨中药饮片项目”,年产1200吨中药饮片。 (略) 场需要,需扩大生产规模,利用现有厂房,投资210万元,购置浓缩机组、液体灌装机、制丸机等设备, (略) 同義 (略) 丸剂、合剂生产扩建项目。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部装修及新增设备安装调试,主要污染为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装修材料等。 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在建筑内进行,噪声影响相对较小,同时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结束噪声影响消失。 为减轻和降低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排放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不得在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审批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显著负面影响。 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弃装修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交物资部门回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可接受。 运营期 大气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测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排放源治理措施可行,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细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区污水总排口处排放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单位产品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本项目噪声对各厂界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对各厂界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3年05月19日—2023年05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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