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娜妹子食品有限公司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湖南娜妹子食品有限公司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霞阳镇九龙村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炎陵县霞阳镇九龙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2383.75㎡,总建筑面积5955㎡,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1#厂房为新建2F钢架厂房,建筑面积1280m2;2#厂房为新建2F钢架厂房,建筑面积2100m2)、1栋入驻前已建成2F钢混结构仓库(需作适应性改造,建筑面积875㎡)、1栋2F入驻前已建成办公楼(建筑面积500m2)、1栋2F入驻前已建成专家楼(建筑面积600m2)、1栋3F入驻前已建成食堂和宿舍(建筑面积600m2)。拟建设果汁饮料生产线1条(搬迁),产品规模2000t/a;建设黄桃罐头生产线1条(新建),产品规模1000t/a;建设瓶装饮用水生产线1条(搬迁),产品规模10000t/a;建设塑料瓶生产线1条(搬迁扩建),产品规模300t/a,其中100t/a用于本项目果汁饮料和饮用水包装,200t/a对外出售;同步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注塑、吹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量较少,分别经集气罩定点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1t/h 燃气锅炉拟配置低氮燃烧器后,烟气经1根8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周边近距离内大气环境敏感点较少,本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产生量极少,实际运行时各污水池产臭单元均加盖密封,污泥及时清运,四周绿化,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工程黄桃清洗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等综合废水经过1套经12t/d“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二者中的严值后汇入集水井,再采用提升泵由专管排入九龙大道污水干管,最终汇入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黄桃果皮果核烂果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及不合格塑料瓶产品,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及不合格塑料瓶产品外售综合利用,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在厂内集中暂存后将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黄桃果皮果核烂果及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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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黄桃制品和饮用水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霞阳镇九龙村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炎陵县霞阳镇九龙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2383.75㎡,总建筑面积5955㎡,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1#厂房为新建2F钢架厂房,建筑面积1280m2;2#厂房为新建2F钢架厂房,建筑面积2100m2)、1栋入驻前已建成2F钢混结构仓库(需作适应性改造,建筑面积875㎡)、1栋2F入驻前已建成办公楼(建筑面积500m2)、1栋2F入驻前已建成专家楼(建筑面积600m2)、1栋3F入驻前已建成食堂和宿舍(建筑面积600m2)。拟建设果汁饮料生产线1条(搬迁),产品规模2000t/a;建设黄桃罐头生产线1条(新建),产品规模1000t/a;建设瓶装饮用水生产线1条(搬迁),产品规模10000t/a;建设塑料瓶生产线1条(搬迁扩建),产品规模300t/a,其中100t/a用于本项目果汁饮料和饮用水包装,200t/a对外出售;同步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注塑、吹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量较少,分别经集气罩定点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1t/h 燃气锅炉拟配置低氮燃烧器后,烟气经1根8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周边近距离内大气环境敏感点较少,本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产生量极少,实际运行时各污水池产臭单元均加盖密封,污泥及时清运,四周绿化,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工程黄桃清洗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等综合废水经过1套经12t/d“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二者中的严值后汇入集水井,再采用提升泵由专管排入九龙大道污水干管,最终汇入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黄桃果皮果核烂果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及不合格塑料瓶产品,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及不合格塑料瓶产品外售综合利用,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在厂内集中暂存后将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黄桃果皮果核烂果及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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