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盛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铝废料回收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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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铝废料回收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含铝废料回收利用项目

(略) 静脉产业园 区

洛阳 (略)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该项 (略) (略) 静脉产业园区, (略) (略) 厂区。建设铝锭生产线及铝酸钙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年综合利用含铝废料(铝灰、铝渣)3万吨。对现有生产车间及仓库进行改扩建,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原料库设集气装置,氨气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铝锭生产线的铝灰渣投料、球磨、筛分及粗铝出料、中转料仓中转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熔化、冷却筛分工序废气经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铝酸钙生产线的上料、混料、压球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熔融及钢包收料工序废气经“重力沉降+SCR脱硝+U型通风道降温+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二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铝酸钙破碎、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熔化、冷却筛分工序及熔融、钢包收料工序废气应满足《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标准;氨气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分质”的原则分别收集处理。项目回转炉炉渣冷却装置和电弧炉设备冷却装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氨气吸收塔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水用于尿素溶液配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降处理后用于冷却循环补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为厂区绿化用水。

3.固废。危险废物应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危废原料收集、运输、贮存进行全过程控制。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含铝废料回收利用项目

(略) 静脉产业园 区

洛阳 (略)

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该项 (略) (略) 静脉产业园区, (略) (略) 厂区。建设铝锭生产线及铝酸钙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年综合利用含铝废料(铝灰、铝渣)3万吨。对现有生产车间及仓库进行改扩建,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原料库设集气装置,氨气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铝锭生产线的铝灰渣投料、球磨、筛分及粗铝出料、中转料仓中转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熔化、冷却筛分工序废气经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铝酸钙生产线的上料、混料、压球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熔融及钢包收料工序废气经“重力沉降+SCR脱硝+U型通风道降温+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二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铝酸钙破碎、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熔化、冷却筛分工序及熔融、钢包收料工序废气应满足《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标准;氨气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分质”的原则分别收集处理。项目回转炉炉渣冷却装置和电弧炉设备冷却装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氨气吸收塔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水用于尿素溶液配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降处理后用于冷却循环补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为厂区绿化用水。

3.固废。危险废物应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危废原料收集、运输、贮存进行全过程控制。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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