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陆军第七十九集团军医院建设项目
关于2023年5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陆军第七十九集团军医院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科拟对白塔区*军第七十 (略) 建设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军第七十 (略) 建设项目 | (略) 白塔区卫国路 148 号 | *军第七十 (略) | (略) 环境保护 (略) | 本项 (略) 白塔区卫国路 148 号,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95538 ㎡。项目建有一幢门诊大楼、一幢营养楼、 (略) 区,一幢办公楼,一座污水处理站,医院不设传染科。项目总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1、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空调冷却塔、提升泵、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 措施: 项目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其噪声量由建筑物的墙、门、窗等综合而成,运营期间门窗紧闭,类似形成隔声间;同时对生产设备底座采取减振处理。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投产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辽 (略) 污水管网。 项目永经预处理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的预处理标准和辽 (略) 接管标准,可满足辽 (略) 接管要求 3、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如下: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化粪池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将除需要重点防渗的其他区域等设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并按要求设置防渗措施。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院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普通废包装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收集后交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1, (略) 医疗废物委托辽阳鸿宇 (略) 集中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脱水污泥也是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更换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项目在固体废物排放方面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可行。 3、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为原辅料中二氧化氯、*醇和医疗废水,为有毒有害物质。 项目环境风险在于风险物质转移过程中,如包装发生破裂等原因导致遗失于环境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消防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体或渗透入地下水体。医疗废水泄漏进入地表水体或渗透入地下水体。 措施 危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进出做登记,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降低故障可能性。 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10 ㎡)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辽宁鸿宇 (略) 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处理,院区内不暂存;污水处理产生的脱水污泥暂存于泥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科拟对白塔区*军第七十 (略) 建设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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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军第七十 (略) 建设项目 | (略) 白塔区卫国路 148 号 | *军第七十 (略) | (略) 环境保护 (略) | 本项 (略) 白塔区卫国路 148 号,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95538 ㎡。项目建有一幢门诊大楼、一幢营养楼、 (略) 区,一幢办公楼,一座污水处理站,医院不设传染科。项目总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1、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空调冷却塔、提升泵、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 措施: 项目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其噪声量由建筑物的墙、门、窗等综合而成,运营期间门窗紧闭,类似形成隔声间;同时对生产设备底座采取减振处理。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投产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辽 (略) 污水管网。 项目永经预处理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的预处理标准和辽 (略) 接管标准,可满足辽 (略) 接管要求 3、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如下: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化粪池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将除需要重点防渗的其他区域等设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并按要求设置防渗措施。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院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普通废包装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收集后交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1, (略) 医疗废物委托辽阳鸿宇 (略) 集中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脱水污泥也是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更换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项目在固体废物排放方面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可行。 3、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为原辅料中二氧化氯、*醇和医疗废水,为有毒有害物质。 项目环境风险在于风险物质转移过程中,如包装发生破裂等原因导致遗失于环境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消防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体或渗透入地下水体。医疗废水泄漏进入地表水体或渗透入地下水体。 措施 危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进出做登记,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降低故障可能性。 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10 ㎡)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辽宁鸿宇 (略) 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处理,院区内不暂存;污水处理产生的脱水污泥暂存于泥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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