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宏农农牧有限公司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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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宏农农牧有限公司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委托武汉智 (略) 承担“ (略) 鸡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鸡场扩建项目

(2)项目概要

(略) 鸡 (略) 黄陂区木兰乡刘咀村, (略) 道S108东面约5.5km,村级公路长塔线约800m。鸡场现有规模为年存栏100万只笼养蛋鸡,年产鲜蛋2万吨,出栏老母鸡60万只,有机肥3万吨。

本次鸡场扩建项目将拆除现有12栋鸡舍,新建20栋鸡舍及配套设施;对现有饲料加工厂进行扩建;将现有一处有机肥生产车间进行技术升级,生产水产和反刍动物饲料原料。扩建完成后,鸡场规模为存栏250万只笼养蛋鸡,年产鲜蛋5万吨,出栏老母鸡150万只,年产饲料原料3万吨,有机肥3万吨。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黄陂区木兰乡刘咀村

邮编:*

联系人:谌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 (略)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编:*

联系人:那工

联系电话:0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

,武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委托武汉智 (略) 承担“ (略) 鸡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鸡场扩建项目

(2)项目概要

(略) 鸡 (略) 黄陂区木兰乡刘咀村, (略) 道S108东面约5.5km,村级公路长塔线约800m。鸡场现有规模为年存栏100万只笼养蛋鸡,年产鲜蛋2万吨,出栏老母鸡60万只,有机肥3万吨。

本次鸡场扩建项目将拆除现有12栋鸡舍,新建20栋鸡舍及配套设施;对现有饲料加工厂进行扩建;将现有一处有机肥生产车间进行技术升级,生产水产和反刍动物饲料原料。扩建完成后,鸡场规模为存栏250万只笼养蛋鸡,年产鲜蛋5万吨,出栏老母鸡150万只,年产饲料原料3万吨,有机肥3万吨。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黄陂区木兰乡刘咀村

邮编:*

联系人:谌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 (略)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编:*

联系人:那工

联系电话:0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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