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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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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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2个生产厂房以及1栋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9878.51m2。项目投产后达到年织造坯布1800万m(5400t/a),年产梭织涤棉产品4000万m(12000t/a),后整理色织成品布1500万m(4500t/a),筒子纱染整产品150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先进水平,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 版)》相关要求,符合《平南县工业园区大成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符合划环评中设定的“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址环境上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全部经过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网址:http://**_1kxRc5meaM4_oPoEoD4w 提取码: 4ei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西 (略)
2023年05月19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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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2个生产厂房以及1栋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9878.51m2。项目投产后达到年织造坯布1800万m(5400t/a),年产梭织涤棉产品4000万m(12000t/a),后整理色织成品布1500万m(4500t/a),筒子纱染整产品150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西南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先进水平,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 版)》相关要求,符合《平南县工业园区大成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符合划环评中设定的“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址环境上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全部经过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网址:http://**_1kxRc5meaM4_oPoEoD4w 提取码: 4ei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西 (略)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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